9.1 辨识与评估
1、 目的
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的影响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因素,评价危险、风险因素,并确定、更新重大危险因素、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以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事前预防,达到消减灾害、控制风险,对风险实施风险管理的目的。
2 、范围
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服务、区域或运行条件中风险因素、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更新、管理。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风险因素、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实施和治理方案的批准。
3.2、各部门配合行政部识别本部门的风险因素,并负责制订本部门重要风险因素的控制管理方案。
3.3、行政部负责组织对风险因素的评审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要风险因素的控制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3.4、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公司内的重大隐患,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重大隐患通知,并建立档案,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3.5、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识别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 程序
4.1、成立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组织: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在行政部,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4.2、初始状态评审
在体系建立之前,公司应进行初始状态评审,以了解公司的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现状。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4.2.1、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4.2.2、识别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中的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2.3、对公司有关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惯例、制度的调查。
4.2.4、对以往事件、事故和紧急状态调查的资料进行评估。、
4.3、风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4.3.1、公司的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 建立之初进行初始状态评审时;
4.3.2、以公司的全体部门和活动为对象,常规活动每年2月份在设定目标、指标前进行;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4.3.3、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有因事故、事件或其它来源的新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下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风险因素的评价。
4.4、风险因素识别的顺序和内容
4.4.1、 风险因素识别顺序为:
4.4.1.1、 部门
4.4.1.2、生产现场
4.4.1.3、生产现场平面布局
4.4.1.4、 生产工艺过程
4.4.1.5、生产设备、装置
4.4.1.6、 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
4.4.1.7、 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
4.4.1.8、生活设施和应急
4.4.1.9、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
4.4.2、在识别危险源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4.4.2.1、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特殊作业工种、特殊行业工种;
4.4.2.2、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危险设备、设施;
4.4.2.3、具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4.4.2.4、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4.4.2.5、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4.4.2.6、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4.4.2.7、自己认为单独进行时需要评估的活动和情况。
在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因素的正常、异常、紧急的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4.4.3、危险源辨识采用LEC方法进行,由行政部组织实施,将辨识结果汇总在《危险源识别评价表》,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
4.5、风险因素的评价
4.5.1、对已选择确定危险源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将事故分为以下的类别:
(1)火灾、爆炸;(2)化工品泄漏;(3)高处坠落;(4)物体打击;(5)触电;(6)机械伤害;(7)车辆伤害;(8)化学灼伤;(9)中暑;(10)烫伤;(11)中毒和窒息。
4.5.2、风险评价的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 D = L * E * C
4.5.3、风险评价准则:
式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然而,从系统安全角度考察,绝对不发生的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中间值,如表5.6所示。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5.7所示。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为1与100之间,如表5.8所示。
表5.6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表5.7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断准则
分数值 | 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表5.8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判断准则
分数值 | 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
4.5、按风险值D=可能性L×频率E×严重性C,计算出是否属于可接受风险。如果是可接受风险,可以维持原有的管理。如果是不可接受风险,则应提出改进计划,用硬件方面的措施、软件方面的措施,或者说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对风险实施控制,使之达到可接受的程度。表5.9内容
表5.9 风险等级划分(D)判断准则
D值 | 风险程度 | 风险等级 |
>320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5级 |
160~320 |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 4级 |
70~160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3级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2级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1级 |
4.5.5、重大风险因素的判定及记录:
4.5.5.1、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断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
4.5.5.2、D≥160判断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
将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记录于《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中。
4.6、控制措施:
评价小组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控制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4.6.1、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4.6.2、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4.6.3、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
4.6.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
4.6.4.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4.6.4.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4.6.4.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6.4.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7、风险控制:
4.7.1、对登录在《重大风险因素清单》中的重大风险因素的管理,主要采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通过制订运行控制程序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方式对其进行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指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4.7.2、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4.7.2.1、 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4.7.2.2、 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
4.7.2.3、 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7.2.4、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7.2.5、 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4.7.3、行政部负责识别重大隐患并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重大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4.7.4、行政部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的控制措施,包括修订和新制定的操作规程,及时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教育,以使从业人员熟悉其岗位和工作环境中的风险,应该采取的控制措施,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安全生产。
4.8、风险信息更新
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4.8.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4.8.2、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4.8.3、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8.4、 有对事故、事件或信息的新认识;
4.8.5、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9、重大危险源确定和管理
4.9.1、重大危险源评价依据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4.9.2、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4.9.2.1、行政部应将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包括物质名称、性质、地理位置、管 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应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并将报告存入档案。
4.9.2.2、行政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检验和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根据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应及时传达到给从业人员,并定期进行演练。
4.9.2.3、行政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
4.10、日常监控
行政部负责公司生产系统的日常巡查,填写《巡护记录》,对新发现的风险因素、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报告、识别、评价。。
4.11、记录的保管
风险评估及重大风险档案、重大隐患治理档案、重大危险源控制档案的相关记录,由行政部保管,有效期三年。
5 相关文件
5.1、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6 记录
6.1、 《风险识别评价表》
6.2 、 《重大隐患档案》
6.3、 《重大危险源档案》
6.4、 《巡护记录》
9.2 登记建档与备案
9.3 监控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