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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3日

        (二)体系科学,切合实际
        在BP公司建立的HSE体系中,BP公司本着人类社会总体需求,结合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实际,制定了13个管理要素,分别为领导重视并负责,风险评估和管理,人员、培训和行为,与承包商和其他方合作,装置设计和安装,运行和维修,变更的管理,信息和资料,用户和产品,社区和相关各方的意识,危机和应急管理,事故分析和预防,评估、保障和改进。BP公司各项业绩考核标准的设立,都由各业务单元控制,并且严格按照“PDCA”循环原理进行工作,确保13个要素的落实到位。
        (三)政策有力,要求严格
        为了确保HSE体系的全面运行和实行,BP公司制定了特殊的HSE政策和方针,承诺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对自然环境的重视,并努力实现其HSE工作目标,即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员健康、不破坏环境。同时,要求企业每一位职员,切实做到8项任务:
        1.不论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都要完全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达到或超过要求。
        2.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人身、财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伤害或损害。
        3.确保所有的雇员、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信息沟通,训练有素;积极参与,并承诺投身不断改进HSE的过程。要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要有技术可靠的装置和设备,还离不开称职的员工和活跃的HSE文化,没有任何活动重要到可以置安全于不顾。
        4.定期检查,确保所采取的措施行之有效;
        5.全员参加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保障审查以及HSE结果报告。
        6.保持公众对其生产整体性的信心。公开报告HSE业绩,征求外部人士的意见,以增进与BP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内外部HSE问题的了解。
        7.要求代表BP公司工作的各方,都要认识到他们会影响到BP公司的生产及声誉,因而必须按照BP公司的标准开展工作。确保BP公司自身、承包商和其他各方的 充分支持BP公司对HSE业绩的承诺。
        8.每一项生产和经营活动都必须满足HSE各项要求。经理们要针对每项要求负责建立书面的 和程序文件,确保逐步实现BP公司的HSE目标和业绩指标,并通过HSE保障程序确认这些管理方法行之有效。
        (四)运行规范,整齐划一
        具有了先进的理念、科学的体系和有力的政策,还必须辅之以规范的运行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在体系运行上,BP公司有一套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不仅明确了各个业务单元在HSE体系中的角色,而且规定了具体任务,如体系框架建立、HSE政策、领导的责任、风险评估与管理、人员培训和行为、医疗管理、承包商合作与管理、信息和文件管理、操作和维护、客户和产品、社区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识、危机和紧急情况的处理、装置设计和建设、事故分析和预防、体系评估保障和改进等,可谓包罗万象、无所不至。大至体系建立,小到人体排遗;上至决策高层,下到操作岗位;远至设计源头,近到当下操作,无不一一明确,从而保证了体系的健康运行。
        英国BP公司无论在世界哪个地方投资,总是提出这样的口号:每位BP员工无论身处何地,都有责任做好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并且把“良好的健康、安全和环保业绩”作为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这种观念已经成为PTA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中。为了实现这个目标,BP公司在PTA项目施工管理中制定了一套极其完整、严密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应对措施。在项目开始动工之前,他们都会根据每一项工程的特点,分析每一个工地有哪些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测事故会导致何种危险、有何危害,如何加以预防,将采取哪些积极有效的应对办法等。只有风险评估报告经专门人员审批后才允许正式施工。正是这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度的实施,把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早地消灭在施工之前。
        三、日本煤矿的安全管理经验
        日本煤矿的“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 “零事故”理念、"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及危险预测法 、“五阶段问题解决法”是一项日本普遍采用而行之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即从分析问题现状、负面影响、原因、对策及目标设定、效果等五个方面逐步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阶段问题解决法”是遇到问题先从自己找原因的一种分析问题的方法。通过学习“五阶段问题解决法”,培训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日本矿山安全管理的特点:
          1.完善的矿山安全监督体制和法律制度
          (1)矿山安全监督体制。二战后,日本以尽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为中心,把矿山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为了防止对矿山工人造成危害,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日本政府加强了对矿山(包括煤矿)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实行了中央垂直管理的矿山安全监督体制,并在《矿山安全法》中对矿山安全监督体制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职权范围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和完善了矿山安全监督体制。
          根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在经济产业省设立中央原子能安全院,内设矿山安全课、煤炭安全课,对全国各类矿山行使监督职权;在矿山数量较多的市、县设立矿山监督部(产业保安监督部),由经济产业省中央保安院垂直管理,并根据各地区的矿山数量、业务量设立矿山安全监督部门(署),隶属于矿山安全监督部。
          (2)矿山安全法律体系建设。1949年,日本制定了《矿山安全法》,作为部级法令,颁布实施了煤炭、金属、石油3项安全规则。此后,由于灾害的发生、技术的进步等多次作了修改。1994年整合了这3项规则,统一为《矿山安全规则》。
          2005年4月,由于井工开采煤矿大幅减少和安全技术的提高,为了激发民营企业的安全自主性,总结《矿山安全规则》,使之适应现状,提高规则的实效性,日本对《矿山安全法》及《矿山安全规则》实施了修订。修订后的《矿山安全法》将自主安全作为法律的理念执行,以法律的形式给予煤矿执行自主安全所必需的支持。
          2.先进的安全理念
          日本在所有工矿企业全面开展了自主保安活动,引入了“零灾害”的理念。二战后,加强了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规范了安全管理体制,采取的模式与我国现在的情况相似,即国家对煤矿企业进行综合监管。完善、强化监督体制,大幅度增加矿务监督官人数,努力防止煤矿事故。但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历了一个事故高发期,特别是1963年三池煤矿煤尘爆炸事故,导致458名矿工死亡;1965年山野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导致237名矿工死亡。这些事故对政府的安全管理理念影响很大,促使政府认识到,单纯通过增加监督官的数量,并不能有效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还需要通过发挥企业的自主性,明确经营者的责任,由企业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主体。日本政府开始改变以监督为主的安全管理方法,深入推进自主安全体制。为了健全企业的经营活动,并维护企业的社会信誉,体现尊重、保护矿工生命的原则,日本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于1973年在全国生产行业中推广“零灾害”运动。1982年,矿业劳动灾害防止协会也开始推广这一活动,使煤矿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百万人工伤事故率由1984年的60降到2005年的7。
          3.规范、严格的煤矿安全管理
          (1)严格的管理体制。日本煤矿执行的是自主安全管理和监督安全管理相结合的体制,以自主安全管理为主,监督安全管理为辅。自主安全管理就是矿业所有者及煤矿工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自己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安全管理。监督安全管理是他律安全管理,在政府监督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企业内部组织制订相关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在企业内部的作用。日本的《矿山安全法》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体制作了严格的规定,要求煤矿建立健全3套安全管理机构,即:安全委员会、内部安全监督课及安全生产管理课,这3套机构从不同的角度实施安全管理。
          (2)严细的安全管理。日本煤矿在安全管理上,除和我国一样建有安全管理机构、制订标准作业规程外,其主要特点是在严细上下功夫。工人上班前,必须了解工作场所的危险源,然后“手指口述”加以确认,才能开始工作。不懂的事情坚决不做;不清楚的工作必须问清楚后再做;规定不让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这是《矿山安全法》的要求,也是煤矿工人的工作准则。
          (3)先进的管理方法。日本煤矿以自主管理、自主运营为原则,在全体员工中开展“5S运动”“TPM活动”,团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5S运动”是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教养,彻底暴露设备的隐患,从根本上保证设备的“零缺陷”。“TPM活动”是全员、全过程进行生产保障的意思,包括宣传教育、个别改进、自主保障、事前保障、培养人才、前期管理、品质保障、安全卫生等内容,通过提高人的素质和设备的本质安全,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4.完备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日本的《矿山安全规则》将矿井集中监测监控系统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煤矿的集中监测监控系统采用仪器(传感器)对作业场所进行及时监控管理和作业人员对工作场所进行精确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包括监视、监测、控制、指令等系统以及中心监控室。井下所有人都携带对讲机,可以和地面调度室直接通话,这样任何一个地方发生了事故,井下所有人可以立刻知道,并及时采取防范、急救措施。矿井集中监测监控系统对事故和灾害进行预知、预防,确保煤矿安全和有效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集中监视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一是安全监测设备方面,对井下各种重要设备运转情况或对作业现场及巷道内的可燃性瓦斯、毒性气体、风速、温度等井下环境实施远距离的集中连续监视。传感器分布点面广、数量大,实现了对事故和灾害的早期异常状态的预知、预防;二是生产设备方面,对井下电器设备、通风设备、运输设备、实现了持续远程监视等,并能发出控制信号。
          5.生产的高度机械化、自动化
          日本企业通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解放了人力,减少了事故隐患,提高了安全水平。如钏路煤矿采、掘、开、运、洗、装全部实现了机械化,部分实现了自动化。主提升机房等大型设备都实现了无人值守自动控制;巷道维护采用小型挖掘机,只用一个人就可操作,工作效率高;掘进辅助工作也采用了“旱船”“单轨吊”等机械设备,把人力从运送物料工作中解放出来。
          6.注重矿害的事前防范
          日本将开采造成的地表深陷、地下水污染、废水排放、矸石危害、大气污染等称之为矿害,日本在矿害防治方面有着很完备的法律法规。《矿业法》中第6章关于矿害的赔偿是一项有关矿害(在这里不仅限于煤矿矿害,它包括所有与矿业有关的矿害)赔偿责任的基本法律。《矿山安全法》也对有关矿山对人身危害的预防、设施安全、矿害防止等基本事项作出了规定。为了预防矿害,钏路煤矿排矸石和洗煤厂的水煤浆处理都是在距离矿井较远的山谷中,而且加强了土地复垦,复垦后的矸石山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防止了对环境、地下水体等造成污染。
          7.政府对煤矿安全实施积极的补贴政策
          日本政府为了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1965年设立了确保矿山安全事业费补助金制度,将安全专用设备(包括井下无线通讯系统、煤矿监测系统、矿井一氧化碳自动监控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等)、安全工程、矸石山的安全防治等设为补助对象,加强了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了煤矿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彻底扭转了被动的安全形势。同时,制定了《煤炭矿山安全临时处理法》,改善条件不好的煤矿。对于难于确保安全的煤矿,劝告其停止生产,并给予补助。在1961年至1967年间拨款总额达7.38亿日元,顺利关闭了81座矿井。
        日本前田公司的安全管理理念:一是责任与良心的观念;二是要把一切安全责任看作自己份内的事,尽力协助干好,千万不要推诿;三是要把下道工序当作自己的客人,处处为它们设想和考虑。
        我们讲“安全生产、减少事故”,西方已经叫“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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