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科研、风险分析和评估、食品安全监控到很多食品的全程跟踪系统,法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打消老百姓的顾虑。
法国的食品标签制度有很好的信誉,消费者可以放心地根据食品标签买到符合卫生和健康标准的食品。标签上除了产地、成分、口味、制作工艺、生产日期、有效期、荣获奖项、价格等基本内容,还能提供很多其它信息。
法国食品共有4种官方认可的质量标签:红色标签、特殊工艺证书、生态农业产品标签和产地冠名标签,由农业部和经济财政部联合管辖的“竞争、消费和反欺诈司”予以认可,农业部和经济部分别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负责贴标签食品的管理和监督。
青睐“绿色食品”,你可以专挑贴“生态农业产品标签”的食品。贴上这个标签,那就表明至少95%以上的配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肯定符合欧盟法令规定,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用过杀虫剂、化肥、转基因物质,含副作用的添加剂的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
要买普通意义上的优质产品,你可以选择“红色标签”。食品要贴上红标,首先要提供质量证明、特别是味觉方面的分析;产品的生产工艺要由“国家标签和鉴定委员会”考核通过、交农业部官方公报认可。认可之后还要随时接受认证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其实,法国普通农产品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为了确保“红色标签”的高品质,法国农业部颁布了各种“技术说明细则”,对鸡、鸭、鹅、牛、羊等家禽、家畜产品和鹅肝、熟肉等加工品的标签规定内容进行周期性调整,以使其工艺标准不断更新。
“特殊工艺证书”则证明食品符合某些特殊的品质要求,或达到预期的生产、包装、来源地等特殊工艺要求。这些特殊的品质要求也是由客观的、可测量的、可检测的标准组成,也都得到国家标签认证委员会的评审和认证。
加贴“原产地冠名证明”,则表示产品和某一特定地域之间的紧密联系,凝结着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的独特地质条件、农艺方法、气候特征,以及特有的耕作和管理方式。这种产品的质量上乘众所周知。
法国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一条龙安全管理,从初级生产(包括动物保护和健康方面)和动物饲料生产,到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食品,在食物供给链的每个组成部分下功夫。
在法国农场参观时,惊奇地发现每头牛都有编号。事实上,欧盟的牛一律都有标识,它们在欧盟范围内的一举一动,都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要保留动物的详细资料,并标定宰杀后的畜身的来源。畜身要盖上有关屠宰场的印记。畜肉上市都带一份“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如此操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风险管理人员能够迅速认定有关食品,设法准确地禁售禁用危险产品、通知消费者或负责监测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沿整个食物链追溯问题的起源,并加以纠正。
尽管防范严格,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从疯牛病到二恶英,欧洲也遭遇了多次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为确保消费者的安全,法国政府切实动员各方力量,启动了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检测网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欧洲食品安全制度规定,在没有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也可采取预防措施。
1999年欧洲爆发二恶英危机,当时虽然已知二恶英的污染性,但科学家们并不知道食物中二恶英允许含量的数据,也不清楚污染的确切程度。分析一份二恶英残留量样本就需要5-6周时间。但欧盟各国没有等待分析结果出来就立即采取了严格的危险防范措施,销毁了800万吨动物及其制品。对于这一措施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有关各方都表示理解,因为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高于一切。
美国:法律法规健全重视卫生科研
美国超市里的食品五花八门,不少进口自世界各地,但无一例外都用统一的格式标明营养成分,食用期限,可快速追查产品来源的编号,生产地区、厂家等等。肉类、海鲜等食品则有黑体“警告”二字打头的警示性标签,说明如果保存或加工不当可能滋生致病微生物。一些常用的调料或者食用油则用标签提醒消费者,产品的维生素C、维生素A、钙和铁等成分含量很少或者没有。这些警示标签和营养声明在字体大小、格式、印刷上都是整齐划一,印刷在包装袋的显著位置。
这些标签的背后是美国食品产业严格的安全标准。美国的食品产业庞大,每年的内销食品额2400多亿美元,进口食品额150多亿美元,但食品业在安全方面有着出色的纪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食品供应,美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也很高。
这种安全感来源于时刻高效运转的联合监管体系,完备的法律法规,先进的检测手段,完备的安全评估技术以及每年数亿美元的科研投入,当然还有美国人强烈的法律意识。
美国进行食品管制的政府机构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以及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署(APHIS)以及环境保护署(EP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相当于最高执法机关,由超过两千多名医生、律师、药理学家、化学家等专业人员组成,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承担着最多的食品安全工作,每年监控的产品价值高达1万亿美元。
美国实行多部分联合监管制度,在地方、州、和全国的每一个层次监督食品的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企业售后行为等各个环节。地方卫生局和联邦政府的许多部门都雇用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家,食品检查员以及其他食品科研专家,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对食品供应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联合监管体系。联邦和地方食品安全执法机构则通过签署协议、人员培训交流等方式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和联络。
与这种监管体系相对应的是涵盖食品产业各个环节、数量繁多的法律和产业标准。这些法律既有综合性的,如《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公共健康服务法》,也有非常具体的,比如《食品添加剂修正案》、《色素添加剂修正案》、《婴儿食品配方法》、《联邦肉类检查法》。
美国食品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的制定,是建立在先进的食品科研水平上和每年数亿美元的科研经费投入基础上的。美国掌握有关键食品检测技术,拥有大量先进的检测设备,比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农药残留检测方面世界领先,可检测360多种农药。依靠这些先进的技术,美国建立了先进、完善的食品监测网络,比如建立了近20年来动物性食品中农药DDT等残留量资料档案。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多年的资料积累,美国在食品危险性评估控制技术、新产品安全性评估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所有这些都为制定科学的食品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美国,食品行业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标准是国际通用的标准。
科学的行业标准和法规为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违反这些标准和法律会受到严惩。在美国,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企业行为都非常规范。食品企业一旦被发现违反法律会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目惊人巨额罚款。
虽然美国的法规非常完善,但如此庞大的食品产业难免会出现不合格产品,美国为此设立食品召回制度,作为对食品安全监控的补充。在美国,食品外包装上都有一个编号,包含着产品的各种信息,比如原料来源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等,就好比是产品的身份证,一旦出现问题,能很快找到厂家,甚至具体的加工责任人。
在召回的具体实施上,食品部门常设专门的“召回委员会”,委员会由科研人员、技术专家、实地检验人员和执法人员组成,和相关企业一起协调召回事宜。在政府的严格监控下,美国的企业一旦涉及到召回,都会自觉主动召回,清退消费者已付款项。
在美国国内很少听说食品企业违法的事件,倒是由于美国的食品标准和规定非常细致繁杂,偶尔会出现一些进口的食品因为标签不合格等细节问题被强制撤下货架的事情。
新西兰:法规简洁明确自觉关爱生命
新西兰的饭馆、酒店里,生鲜、海鲜类食品很多,处理不当,极易致病,但当地基本没有食品卫生的负面报道。据一名餐馆服务生说,卫生部门对餐馆的检查并不很频繁。一位当地华人餐厅老板曾开玩笑说,新西兰的细菌少,吃什么都不生病。
事实上,新西兰良好的食品卫生状况是建立在一系列法规条例上的。新西兰自1974年开始实施“食品卫生条例”,1994年4月又进一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内容相当简明:首先,它规定食品必须安全、符合质量要求;其次,该法规定食品一旦发生安全和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商或者生产商承担责任;再次,“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可提请仲裁法庭解决。
上述法规在具体执行中转化为等级评估制度。在新西兰最大城市奥克兰,食品安全监测部门将饭馆、酒店按照不同卫生等级,分为A、B、D、E四级。A级是符合高标准,B级是符合标准,D级是仅符合标准,E是不符合标准。这些标准在网站上公示,顾客可以据此选择餐馆。一般而言,被评为E级的餐厅生意清淡,很快被迫关张。在这种等级评估制度下,几乎每个餐馆都对食品安全和卫生非常重视,视为头等大事。
对于各类食物制品的安全和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卫生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制定了行业规定。比如,为了提高控制精度,确保奶制品在制造、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制定了“奶制品行业法案1952”和“奶制品行业法案1990”,2003年又对后一法案进行了修改。
据观察,新西兰的食品安全法规总体上非常简洁明确。最关键的,是执行过程非常严格、透明,极少发生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情况。
新西兰食品安全局是食品卫生和质量的最高政府管理机关,改制成立于2002年7月,其职能是确保新西兰有效执行食品安全法规。此前,新西兰也出现过管理部门职能重合、管理标准执行不统一的情况,造成管理部门、生产商和销售商以及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和矛盾。食品安全局的成立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保证有法可依,执法严明而有效。
近期,食品安全局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一场修订“食品安全条例”的咨询活动。食品安全局局长安德鲁·麦肯锡表示,“食品安全条例”执行30多年来,一直没有进行大的修订,而过去这些年,人们的食品结构、食品制造方式和卫生安全标准,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全国食品供给和消费市场也改变很多,为了进一步统一全国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协调执法机制,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
对于这场全国范围的咨询活动,一方面是新西兰法律制定程序的要求,另一方面,政府希望借此调动企业、机关和公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视,共同关心这一关于生命健康的议题。
据了解,新西兰在过去30年当中,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究其原因,除了法规有效科学,执法部门不徇私、不枉法,十分重要的一点,是全体社会本能的对生命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