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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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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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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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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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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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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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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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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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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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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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押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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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单位己釆取的安全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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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火作业单位己釆取了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1)
(2)
(3)
(4)
2.动火作业单位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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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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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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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
动火
作业
安全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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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拔除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1.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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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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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人员上岗资格证明及消防上岗证;
2施工完成后,经管理处复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将本表返回审批部门办退押金,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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