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 | 检查依据 |
1 | 滚筒驱动带式输送 机 | 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 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输送带阻燃、抗静电试验报告。
现场抽查。现场试验。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七十 四条。 |
2 | 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 |
3 | 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
4 | 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
5 | 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 力下降保护装置。 |
6 | 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 不受此限)。 |
7 | 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机头、机尾、驱动滚 筒和改向滚筒处,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 处,应当设过桥。 |
8 |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 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 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
9 | 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
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
10 |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
送机 | 新建矿井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必须装设过速保护、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钢丝绳和 输送带脱槽保护、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钢丝绳张紧车到 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在倾斜井巷中,必须在低速驱动轮上装设液控盘式失效 安全型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应当具备手动和自动双重制动 功能。 | 检修、试验记录等资料,现场抽 查。现场试验。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三百七十 五条。 |
11 | 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输送带的宽度、运行速度、绳 槽至输送带边的宽度、人员乘坐间距及要求等满足《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 |
12 | 上、下人员的地点应当设有平台和照明,平台设置满足《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运送人员时,应当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乘 坐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在机头机尾下 人处,必须设有人员越位的防护设施或者保护装置,并装设 机械式倾斜挡板。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 |
13 | 钢丝绳 | 有接头的钢丝绳,钢丝绳接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 直径的1000倍。 | 现场测量。 | 《煤矿安全规程》(原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87号)第四百一十 四条。 |
14 | 其他要求 | 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规定及要求。 | 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 有关规定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