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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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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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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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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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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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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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内容与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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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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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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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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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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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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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注:每半年检查1次,且各项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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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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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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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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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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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油员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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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量、质量员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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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员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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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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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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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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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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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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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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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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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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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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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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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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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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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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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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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卸油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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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油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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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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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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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演练,并有演练文字图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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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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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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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日常(班组)安全检查记录及每月消防知识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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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业人员资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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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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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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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站长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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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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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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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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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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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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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合格,且有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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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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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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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内建筑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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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站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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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许可证后站内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重新申报、审批(增加、位移或柴油罐改作汽油罐)。一级站120〈V〈=180立,单罐〈=50立;二级站60〈V〈=120立,单罐〈=50立;三级站〈=60立,单罐〈=30立。柴油折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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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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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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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不得设立与业务无关的其他单位(可设办公室、值班室、营业室控制室和小商品便利店销售食品饮料润滑油汽车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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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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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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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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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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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位置警示语、警示牌:(1)严禁烟火(2)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3)机动车加油时必须熄火(4)不准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5)明确的出口、入口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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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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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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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房与其它建筑物距离最少为6米,与埋地油罐距离最少为4米,与加油机距离不得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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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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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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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岛应高于地面0.15米,宽1.2米以上;罩棚边缘与加油机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米;罩棚支柱距离岛端部不应小于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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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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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灌区和加油机。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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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站外建筑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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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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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25米,二级站22米,三级站18米;2、其他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立方米的埋地甲、乙液体储罐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18米,二级站16米,三级站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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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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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变配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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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变配电站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25米,二级站22米,三级站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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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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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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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空电力线路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小于1.5倍杆高,二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小于1倍杆高,三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小于5米;2、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小于1倍杆高,二级站不应小于1倍杆高,三级站不应不小于5米;一般架空通信线路距埋地油罐距离不应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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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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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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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保护物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25米,二级站20米,三级站16米;二类保护物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20米,二级站16米,三级站12米;三类保护物距埋地油罐距离:一级站16米,二级站12米,三级站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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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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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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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站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压缩机间有应急防爆型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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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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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与储油罐及油管之间应用导线连接接地。管道不应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埋地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法兰及胶管两端连接处应有金属线跨接,或在非腐蚀环境下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可不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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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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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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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室、休息室等场所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距明火或散发火星地点为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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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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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地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与站区围墙距离不得小于3米,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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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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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地油罐和通气管管口离燃煤锅炉18.5米,距离燃油锅炉8米,且锅炉烟囱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有防火星外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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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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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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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操作孔的盖板及螺杆轴要选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油罐与站外明火或火星散发地点符合一级站30米,二级站25米,三级站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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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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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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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柴油罐通气管管口应分开设置,应高出地面4米以上(沿建筑物墙向上敷设应高出建筑物1.5米以上),且安装阻火器,直径不小于5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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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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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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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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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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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排烟管口安装阻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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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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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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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材按照要求配备,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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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油罐应设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公斤手提式灭火器或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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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毯、消防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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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站应配备灭火毯5块,沙子2方;三级站应配备灭火毯2块,沙子2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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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业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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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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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时司机、押运员和卸油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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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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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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