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管理资料>> 检查表格>>正文

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17日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依据

评估(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电气及机械火源

1、矿井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必需符合“规程”第444条要求。防爆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规程”第444条

现场检查电气设备选型及失爆情况。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规程”第445条。

现场检查、查资料。


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规程”第455条。

现场检查。



4、手持式电煤钻必需使用电煤钻综合保护器,每班要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规程”第457条。

现场检查。


表1—4-1  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依据

评估(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5、电缆的选用、连接、敷设符合要求。

“规程”466~472条。

现场检查。


6、矿灯应保持完好,无电线破损、灯头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及玻璃破裂等现象。

“规程”第475条。

现场检查。


7、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和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供电。

“规程”第480条。

现场检查。


8、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规程”第75条。

现场检查。


9、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需符合“规程”要求。易熔合金塞必需符合要求。

“规程”第72条。

现场检查液力偶合器中是否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易熔合金塞是否符合要求。


10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需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需符合有关规定。

“规程”第373条。

现场检查。


11下井轨道管线应有防雷电装置,

“规程”第459条。

现场检查。


表1—4-1  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依据

评估(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放炮火源

1、井下爆破作业,必需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低瓦斯矿井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低瓦斯矿井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的工作面必需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在采掘工作面必需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安全规程》第320条

现场检查。


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安全规程》第328条

查作业规程有无规定及现场检查。


表1—4-1  预防其它引爆火源检查表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依据

评估(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放炮火源

3、井下爆破母线必需符合标准。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需相互扭紧并悬挂;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若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应挂在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爆破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安全规程》第334条

现场检查。


4、井下爆破工必需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需固定在同一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安全规程》第316条

查放炮记录及现场选点检查。


5、井下爆破必需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严格执行“三人联锁” 制度。

《安全规程》第335条、《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第3条。

现场检查。


6、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需洒水降尘。

《安全规程》第332条

查记录、现场检查。


7、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爆破和放糊炮。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第6条。

现场检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