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管理资料>> 检查表格>>正文

给排水单元安全检查表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17日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1一般规定


1.1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轧钢安全规程》7.5

1.2轧钢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护栏。《轧钢安全规程》7.6

1.3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1、GB4053.2和GB4053.3的规定。《轧钢安全规程》7.8

1.4轧钢车间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轧钢安全规程》7.9

1.5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轧钢安全规程》7.10

2给排水


2.11.对因停水可能造成事故的工艺设备,应根据工艺对安全供水的要求,(如事故的安全用水量、水压及安全供水时间等)设置必要的安全供水设施。寒冷地区的安全供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22.溶水压力较高的大型水泵站必须在水泵单向阀后设置安全阀或防水锤。《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33.合建式旋流沉淀池应避免建在流砂层、软弱地基上,如无法避开,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44.合建式旋流沉淀池上部水泵房的地坪标高,应考虑预防泵站停电后铁皮沟及部分管道返回水上升淹没水泵。《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55.通往车间的水管隧道应采取措施防止暴雨汇水倒灌淹没车间地下设施。《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66.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泵站,应设有防积水、防淹没及通风。降温设施。《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77.自备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未经同意不得与城市供水系统连接;不论其水源是地表水或地下水,均应根据水质分析资料确定是否设置消毒设施。若采用加氯消毒设施。必须同时设置防止氯气外漏的措施。《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88.污水泵站和含有机物的室内污水构筑物应设有防止有毒气体中毒的安全设施。《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21条

2.9消防排水、电梯井排水宜与生产、生活排水统一设计。《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8.5.1

2.10电缆隧(廊)道、电缆夹层和电气地下室等电气防护空间,应对其墙面和地面作防水处理,并应设置排水坑。《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8.5.2

2.11变压器、油系统等设施的消防排水应设油水分隔措施。《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8.5.3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