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应得分 | 实得分 | 评价说明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害作业点判定为已治理点: 1. 1. 配置有劳动卫生防护设备,实施通风、除尘、净化、消除过滤、吸附、中和、稀释、屏蔽有害因素,治理有效。对于多工位的作业场所,有效防护设备的覆盖面必须达到60%以上。 2. 2. 采用新的无毒或低毒材料或工艺代替原危害大的材料或工艺,使有害因素含量或强度有明显降低。查证对比检测报告。 3. 3. 对生产设备和工具经改造后,使尘毒发生量或强度大幅度降低。查证测定报告或验收鉴定材料证明书。 4. 4. 有害作业点的生产操作方法得到改进,使操作者接触有害因素明显减少。提供对比总结资料说明。 | 20 | 符合条件的打“√”,不符合的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