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结果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整改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电解槽及氢氧压力调整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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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解槽 | 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查阅记录;参照国能安全〔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7.2防止氢罐爆破事故; 重点确认:
(1)电解装置外观是否整洁,垫片处有无泄漏;
(2)电解槽温度是否过高,电解槽出口氢氧两管气液混合体温度差是否符合标准;
(3)氢中氧和氧中氢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4)碱液循环泵运行是否正常;
(5)冷却水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6)电压、电流调节装置是否正常;
(7)电解液是否有定期化验记录;
(8)电解槽出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9)碱液更换和碱液添加剂是否进行环保处理;
(10)小室隔间电压是否正常;
(11)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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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氢、氧分离器,压力调整装置及平衡箱 | 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记录,查阅压力容器登录簿,并参照国能安全〔2014〕161 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相关条款查证,重点确认:
① 氢氧压力调整装置无卡涩现象。
② 氢氧压力调整装置的水位差在允许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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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测仪表、保护报警装置 | 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等方法,重点确认:
(1)自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并正确动作,是否进行定期试验;
(2)液位报警及远程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是否进行定期试验;
(3)液位报警装置工作是否可靠,是否进行定期试验;
(4)各种远程显示仪表工作是否可靠;
(5)仪表是否齐全并有效计量和检定;
(6)氢气中氧气的含量表、氧气中氢气的含量表及氢气湿度(露点)表是必备仪表,如缺应补齐,并应选用可靠的在线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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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氢气储罐 | 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查阅记录及查阅压力容器登录簿等方法,参照国能安全〔2014〕161 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4.2条查证,重点确认:
(1)查阅压力容器登录簿并了解氢罐监管情况,检查其外观情况,漆层有无脱落;
(2)特别注意已服役10年以上的氢罐以及3MPa氢气储罐,了解其封头有无鼓包现象,查看并联氢罐压力是否相同;
(3)了解材质是否合格,全部焊缝是否均进行过无损探伤,是否进行定期检验;
(4)储罐场地应整洁,无空气管与罐体连接;
(5)对于高寒地区及氢气湿度不合格的制氢设备(有结露现象),应予特别关注,有无防冻措施;
(6)查阅有无定期排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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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氢室及储氢间通风 | 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查阅资料等方法,参照国能安全〔2014〕161 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2.6条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GB4962-2008《氢气安全使用技术规程》查证,重点确认:
(1)查看通风孔及百叶窗换气孔是否被遮挡,如室顶有隔梁时,应分别设置屋顶通风孔,;
(2)门窗是否向外开启,是否使用木质及其他不会产生静电及火花材质的门窗;
(3)如设机械辅助通风,必须是防爆型,排风机应置于通风孔的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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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阀、压力表 | 通过查阅压力容器登录簿,现场查看、询问等方法,重点确认:
(1)应查询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是否与氢罐设计压力相当,并与校验结果相符;
(2)安全阀、压力表等在压力容器登录簿上应有校验记录,有负责校验单位并在规定周期内进行校验、校对;
(3)氢气罐顶部最高点,应设放空管;
(4)氢气罐应设氮吹扫置换接口;氮气纯度不低99.5%;
(5)为便于定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前安装截门,并制定防止截门误操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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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除湿干燥装置 | 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等方法,了解所配氢气干燥器类型、工作原理、厂家提供的湿度保证值。查阅表单,参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10.2.2条查证,重点确认:
① 制氢设备是否配置氢气除湿干燥装置,除湿后是否满足要求。
② 除湿干燥装置的冷却部分工作是否正常,干燥剂是否有效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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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备定期检修及日常维护 | 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资料及记录等方法,重点检查;
(1)氢罐、氢氧分离器经常进行外观检查,每两年应进行内部(隔膜阀调节除外)检查,定期进行液压试验,检查是否能按上述要求进行;
(2)是否能按期对电解装置和氢罐安全阀进行校验,电解槽压力调整器等故障能否及时排除;
(3)压力漏点的消除情况;
(4)如有非严重缺陷时,是否按时消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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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氢室安全防爆 | 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等方法,重点确认:
(1)制氢室的灯具、门铃、电话、空调等是否均为防爆型;
(2)制氢室门旁是否装有静电释放器;
(3)进入氢站人员是否按规定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有爆炸危险房间内,应设氢气检漏报警装置,并应与相应的事故排风机联锁;当空气中氢气浓度达到0.4%(体积比)时,事故排风机应能自动开启;
(5)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有可能撞击产出火花;
(6)制氢室周围是否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7)围墙10米为防火间距;制氢室及氢罐30m内动火是否有严格审查的工作票;
(8)制氢站与散发明火地点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9)接地、防爆绝缘等电气要求是否合格;
(10)氢站围栏外应有消防通道;
(11)管沟应为不能产生火花材质的活动盖板;
(12)氢气管道最低点需设放水并引至室外安全处;
(13)氢气系统应设氮气吹扫置换接口,氮气纯度不低于 99.5%;
(14)其它安全事项应符合GB50177-2005《氢站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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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员培训、考核 | 通过现场检查,对值班人员作必要的考查,重点确认:
(1)氢站值班人员与相关领导、专业人员,是否定期进行有关氢气安全、运行的培训或考核;
(2)值班人员是否取得资质证明、上岗考试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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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氢站值班人员穿着防静电服、靴和使用护具 | 通过现场检查、了解,重点确认:
(1)氢站值班人员是否穿着防静电服、靴;
(2)在制氢站不得使用无线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应处在关机状态或放在火种箱内);
(3)电解液配制及转输时是否戴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护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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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氢气质量安全监督 | 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等方法查阅是否开展下列工作:
(1)检修工作时的漏氢监测情况;
(2)氢气置换氢纯度监督情况;
(3)机组运行时内冷水箱氢含量监督情况;
(4)运行中的氢气湿度、纯度检测情况;
(5)实验室氢纯度表是否计量检定是否有效;
(6)监督用仪器仪表是否有效检定;
(7)补氢量统计情况、氧气纯度变化情况;
(8)制氢及相关系统运行中定期查漏;
(9)外购氢气纯度检测情况;
(10)碱液质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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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表单与记录 | 通过抽查3个月的氢站日报、日志记录,询问与了解,重点确认:
(1)氢站日报所列标准是否正确,其单位是否规范并合乎法定计量单位,主要监督项目是否有齐全,是否出现同一笔体,同样数字持续24小时以上现象,是否有只列范围而不填数字现象;
(2)设备缺陷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消缺、记录是否规范;仪表定期校验记录是否规范;
(3)运行日志登录是否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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