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标准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劳动用品穿戴及人员精神状态 | 1.1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口罩等劳保用品 |
1.2确认人员上岗前未饮酒,精神状态良好 | |
设备操作前未检查确认 | 2.1设备操作前检查确认相关部位不得有人; |
2.2确认现场无误后,岗位人员再操作设备; | |
2.3严格按岗位作业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步骤进行翻车作业。 | |
2.4电器或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工长和厂调,立即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用“短接”方式对付生产;一原料正常生产时,严禁使用“调试解锁”操作方式; | |
设备安全设施、工具 | 1.1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井必有盖,并齐全完好; |
1.2作业工具、吊具、钢绳、液压千斤顶; | |
1.3现场巡检通道无障碍物。 | |
检修、维护作业未检查确认 | 4.1作业前办理相关设备停电手续; |
4.2翻车机检修、维护作业进车口必须给红灯; | |
4.3配合调试翻车多方监护确认; | |
4.4清理矿槽篦板积料、杂物,篦板上放置跳板,挂安全带、戴防护眼镜。 | |
习惯性违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 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单人作业,执行联保互保制度; |
5.2禁止接触设备运转或传动部位; | |
5.3横过铁路一站、二看、三通过。 | |
5.4未经培训合格和上级批准,禁止代行翻车司机操作。 |
2、危险源控制点检查本填写要求:
2.1 危险源点每班检查三次,接班半小时内检查一次、班中检查一次、交班前1小时检查一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应栏目内,交班前检查后检查人签名;
2.2 危险源检查结果逐项填写在相应的栏目内,正常的打√、异常的打×;
2.3 凡检查超过以上检查标准的为异常,应在相应栏目内打×,并在异常情况处理记载栏内记录;
2.4 隐患整改消除后,当班必须填写该隐患已消除,并有确认人签名,相应栏目方可恢复正常打钩;
2.5 危险源记录要填写准确、及时、齐全、整洁,不得错记、漏记、超前填写或补记,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识别、不许在记录本上书写无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