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考核
方法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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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消防组织建设
10分 | 各级消防责任人明确自己的职责、每年一月底以前消防负责人、管理人、安全员名单报保卫部备案,如有变动应及时报保卫部更改 | 查备案、考试 | 有一人职责不明确扣0.5分,未按规定备案扣1分,未及时备案扣0.5分,变动情况未备案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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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不等同于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
消防负责人变动继任者要承担相应职责。 | 查责任书查规定 | 缺一级责任书扣5分,责任书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3分,缺一份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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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消防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查计划、查记录 | 无计划扣3分,计划不完善扣0.5—3分,一项未完成扣0.5—1分了,一项未及时完成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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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负责人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工作有记录 | 查记录 | 无记录扣2分,每缺一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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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0分 |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5、消防
培训制度
6、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7、动火证管理制度
8、仓库管理制度
9、动火设备清洗操作规程及记录
10、租赁场所管理制度和安全承包合同 | 查阅文件资料 | 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一项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效文件扣0.5-1.0分。操作规程可操作性差扣0.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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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储运、科研过程中火灾危险性制定操作规程 | 查操作规程看现场 | 未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扣2分,改正后扣0.5分,内容不符合每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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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改变应及时修订操作规程 | 查操作改变通知书 | 未及时修订操作规程每项扣1分,改正后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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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觉执行各种制度、操作规程 | 查现场 | 一处违章扣0.3—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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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防火检查、巡查和隐患整改
40分
| 车间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 查报表、记录 | 缺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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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 查报表 | 缺一次扣0.2分,不认真一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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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每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 查记录 | 缺一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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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隐患登记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日常消防检查、公司定期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年度累计考核。 | 查记录 | 无台帐-3分,能整改但未按时整改的隐患每项扣1分;日常检查、公司安全大检查、考核中每发现一项隐患扣0.5-1.0分,重大隐患扣2—5分,台账不规范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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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重点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 巡查记录 | 未指定专人、未制定巡查内容扣1分,发现隐患未采取措施扣0.5分,缺一次巡查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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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整改通知书内容 | 查回执 | 未按时完成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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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证措施落实,签字齐全,回收及时,至少保留一年 | 查动火证、查现场 | 查三个月动火证,丢失、签字不全、措施未落实、动火证无效扣0.3—1分,动火监护人未按规定实施监护扣0.5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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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定期清洗 | 查记录 | 未按时清洗扣1分,保留清洗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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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考核方法 | 扣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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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内配备充足数量的灭火器材,选型适当,布局合理,有登记台帐,管理无缺陷 | 查台帐查现场 | 无登记台帐扣3分,现场与登记台帐一处不符扣0.5分,一处缺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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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防水源充足,消火栓布局合理,水带、水枪配套齐全完整好用 | 查现场 | 一处缺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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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及时,运行正常,不得随意改动,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 查现场、查记录 | 随意停止运行扣2分,随意改动一处扣1分,未定期检验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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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机构签订维保合同。消防控制室由经过培训的人员值班并做好运行记录。 | 查培训记录 | 未签合同扣3分,未经培训一人次扣0.2分。无运行记录扣2分,未及时记录扣0.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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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各类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要分类列清单)、灭火器材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并建立台帐记录,岗位班班检查。 | 查台帐 | 无检查台帐扣3分,检查不认真扣0.5—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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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堵塞和违章占用现象 | 查现场 |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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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内防火门、闭门器完好,处于关闭状态,封闭厂房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标志、事故照明等辅助设施按规定配置,事故照明灯等定期检查 | 查现场、查记录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缺陷扣0.5分,应设事故照明而无事故照明扣1分,事故照明灯一处不亮扣0.5分,无检查记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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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消防
培训
20分 | 消防
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培训内容全面、全员参加,员工熟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内容。 | 查记录
、考试 | 无计划扣2分,一项未完成扣0.5—2分,未及时完成扣0.2分,未考核、未总结各扣0.5分,内容不全扣1分,一名不参加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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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熟悉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预防措施,掌握一般消防技能,熟悉消防知识。员工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抢救人员及疏散逃生 | 考试
| 随机抽出三名员工考试,低于90分扣0.5-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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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操作技能和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动火监护人应进行资格培训。 | 查记录、查卷宗 | 缺一人次扣0.2分,过于简单扣0.1分
该培训有别于全员消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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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的人员变动岗位,要及时报保卫部同意并备案。按通知要求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培训。 | 查记录 | 一人次变动未备案扣0.5分,不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培训的一人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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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0分 | 建立不少于单位人数12%的义务消防队,每年整顿一次,整顿情况1月底前报保卫部 | 查档案 | 无义务消防队或不每年整顿扣0.5-2分,未及时上报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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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要有教育、演练计划和记录,每半年一次消防技能培训 | 计划台帐卷宗 | 无计划扣2分、无记录扣1分。缺一人次扣0.2分,过于简单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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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岗位要有灭火预案 | 查预案 | 一处无预案扣1分,一处不完善、一处不及时更新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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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 查记录、照片。 | 随机抽三份预案演练记录,每缺一次演练扣1.0分。不按预案进行演练或演练不认真扣0.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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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加 扣 分 条 款 | 公司及上级消防部门布置的工作 | 查记录 | 未按时完成扣0.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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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止和制止火险火灾发生有突出作用的 | 查材料 | 每项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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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考核。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能被评为消防管理先进单位。 | 查事故台帐 | 发生火险或微小火灾事故扣1—3分,一般事故扣3—5分,较大以上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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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域内外单位施工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或发生火灾事故。 | 现场检查及台账 | 责任区单位承担1/3以上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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