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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5日

交底内容: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空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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