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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工程安全作业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1日

内容摘要: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m,堆土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撑上,不得行走支撑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先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至基坑边距离2m内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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