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内容:
地面工程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1、材料运输和加工方面
(1)水磨石、大理石板搬运时,应轻拉轻放,防止砸伤手脚。
(2)搬运地毯时,严防在楼梯口或转弯摔倒坠落。
(3)大理石、水磨石块、缸砖、劈离砖等板块切割、剔凿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手套。
(4)随时清理加工场院地及操作地点的余、废料。清除的废料及垃圾严禁从窗口或楼梯口往外扔。
2、安全用电和使用机具方面
(1)小型电动机具,必须安装“漏电掉闸”装置;使用时应经试动转合格后方可操作。
(2)砂轮机和切割机上固定砂轮和锯片的轴及螺帽,每次使用时应检查,使其联结牢固;其安全防护罩应坚实,以防发生事故。
(3)电动机具的胶皮线应完整无缺;水磨石机的胶皮线应架空绑扎,不应在浆水中拖拽。
(4)电气用具,应由电工接线,电气设备应接地,接零。
(5)夜间照明,必须用36V安全电压。
(6)电源的电压应与电动机具的铭牌电压相符。
(7)电动机具移动,应先断点后搬移。每次使用完毕或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电闸应装箱上锁。
(8)水磨石机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脚穿橡胶鞋。
(9)电动机具非专用人员,严禁动用。
3、放火、放毒方面
(1)木地板造作场地和配制溶剂的房间,应备足消防器材和消防用具。
(2)木地板操作地点和配制溶剂的房间内严禁吸烟;并不得在施工现场的易燃物品附近和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吸烟。
(3)凡易燃性的胶粘剂和溶剂,使用后应将容器盖子盖紧或密封,存放阴凉处并须远离火源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