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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2日

 1、认真学习和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规定,贯彻落实塔式起重机械的安全制度,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的管理。

  2、与塔司配合要密切,指挥要规范,消除语言障碍,操作要站在与吊物5-7米处的明显位置上,佩戴袖标,戴其它施工人员不同的帽子。

  3、用红绿旗、哨子指挥时,绿旗起、红旗停,一声长、两声短。

  4、材料短于1.2米的必须用斗子吊,长短料不能混合吊,吊物与地面距离3米高时,吹预备哨子可落钩。

  5、信号工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吊索具是否完好无损伤。地面与作业面,信号工都要到位。相互配合,吊物起到一定高度时方可转背,下一位接信号。

  6、起重吊装中要坚决执行十不吊原则:

  (1)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充许范围不准吊。

  (2) 信号不清不准吊。

  (3)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 零杂物不放在容器准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 五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7、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专职,不能兼任其它工作,不能将指挥旗、哨、对讲机等交给其它作业人员使用或指挥。

  8、以上条款望每人认真执行,如发生违章指挥,出现严重后果,一切责任自负,直至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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