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 编 号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钢筋作业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 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 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 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
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 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 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 挪动。 一、钢筋绑扎: 1.绑扎基础钢筋,应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橙,铺设走道板(脚手板); 2.在高处(2米以上含2米)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 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马道。脚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绑 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挂安全网;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4.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 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6.在高处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运行上方或周围附近是否有高压线, 严防碰触; 7.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 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 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