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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05日

6.吊篮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组装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7.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8.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设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装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设戗。

9.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10.以手扳葫芦为用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掉,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11.吊篮里侧距建筑物100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2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12.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13.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14.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4.3 门式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杯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护身栏杆、立挂密国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2.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3.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4.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5.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4.4 附着升降脚手架:

1.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严禁从事此操作。

2.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究安装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控制中心必须设专人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同意人员操作。

3.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5.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严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6.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严禁有人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7.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8.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9.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10.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11.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须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12.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要求执行,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坠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5 里脚手架

5.1 满堂红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红脚手架):

1.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2.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模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口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1.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2.安放金属平台架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3.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每个平台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

5.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5.3 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1.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不得使用。

2.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放套管架,应垫50mm厚的木板。

3.套管架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m。

4.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必须在两架之间绑一道斜撑拉牢,并加抛撑压稳。

6 跳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6.1 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挑出部分超过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6.2 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6.3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严、铺平。

6.4 挑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口1.5m。

6.5 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7 电梯安装井架

7.1 电梯井架只准使用钢管搭设,搭设标准必须按安装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有关规定搭设。

7.2 电梯井架搭设完后,必须经搭设、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交付使用。

7.3 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时,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由架子工负责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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