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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现场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6日
施工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2009年 7月 1日        编号:

 

工程名称
XXXXXXX楼消防工程
交底部分
消防系统设备使用安全交底
共1页
第1页
交底内容
设备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条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3条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4条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6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7条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8条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9条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0条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1条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12条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13条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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