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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19日

沥青作业是在高温环境下进行,部分操作还在高处进行,必须严格遵守下述安全技术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中毒、烫伤、坠落工伤事故。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外露皮肤、脸部和颈部,应涂抹防护膏,工作完毕必须洗澡。
2.熬油锅炉严禁在电线下面和靠近地下电缆处搭建,应设在离建筑物10米以外,距易燃仓库25米以外处。
3.沥青锅内不得有水,沥青含水量也不得过大,装入锅里的沥青不易过满,一般以不超过锅的容量三分之二为宜,以防液体沸腾外溢。
4.熬制沥青应由有经验的工人负责,严守岗位,随时注意沥青温度的变化,在将要脱完水后,应慢火升温,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的危险,应立即停火,防止沥青自燃。
5.锅灶处应有锅盖、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禁止在燃烧的沥青上浇水灭火。
6.运油工具不得用锡焊桶壶,最好加盖。吊运时,油桶下方10米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7.运送热沥青时,不允许2人抬。在坡度大的屋面上作业时,要穿防滑鞋,设防滑梯等。
8.操作时,感觉头痛或有恶心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9.经常从事沥青作业的工人,应定期检查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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