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 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海林市地下商业街 | ||||||||
分部分项工程 | 消防工程 | 作业内容 | 喷淋、消火栓 | 工程 | |||||||
交底内容: 1、用电: 1)所用的电线必须穿管保护,任何非生产用电均不得从设备上引出。 2)施工设备必须采用“一级一闸一保护”,设备外壳用不小于4mm2的铜线可靠接地。 3)油漆防腐区内严禁抽烟和使用明火,灌漆时保证油漆不外泄,抛洒。 4)施工物品必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2、施工区: 1)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服从现场安全员的统一管理,任何违反安全管理的工作必须先停工,待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 2)所有高空作业者必须系挂安全带,系挂必须牢固。 3)电焊机、套丝机等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电或接地。电焊机接线柱必须使用铜线鼻压接,不得直接用裸线接入接线螺栓上。电焊机焊把线不得缠绕在钢管上,必要时可以挂接在干燥的木质结构上。 4)所有设备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5)氧气、乙炔瓶不得混放,氧气、乙炔瓶间隔必须大于5m。使用明火时必须开具动火证,配专 门的看火员看火。电、气焊(割)时必须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并有防止焊渣溅落在存放有易 燃易爆物品区的防护措施。 6)需拆除防护架施工必须先通过安全员的同意,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 | |||||||||||
交底人签名 | 李鹏 | 职务 | 技术负责人 | 交底时间 | |||||||
接 受 交低人 签 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