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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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崇高速公路A6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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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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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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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高边坡防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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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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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 施工生产区域进出口处应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2. 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
3. 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 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6. 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警示,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7. 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8.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9. 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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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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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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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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