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
新疆兴达公路工程部
|
劳务队
|
|
|||
分项工程名称
|
强夯置换
|
作业部位
|
|
|||
交底日期:
|
|
交底人
|
|
施工期限
|
工程开始至结束
|
|
交底部门:
|
国道215线察尔汗盐湖至格尔木公路工程A合同段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
安全注意事项
强夯施工时,操作者除要遵守吊车操作细则、装吊安全细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自动脱钩装置、平衡支架、钢丝绳及连接杆件等有无变形和损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理。
2、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3、吊车移动和停置的地面应大致平整,坚实。禁止荷锤行走。吊车停置就位时,需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性,距离边坡边缘太近要加固。注意场地周围的高压线、临时照明线及临近的既有工程,施工中要与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重锤起吊后严禁人员从吊杆及重锤下方通过,并禁止在吊车悬臂范围内站立。当重锤上升接近脱钩高度时,吊车司机要高度集中注意力,重锤脱钩时,吊车要同时停止卷扬(司机要时刻掌握好操纵杆,免得临时操作失误)。
5、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15m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30m以外。
6、重锤升到规定高度不能脱钩时,指挥人员须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将重锤缓慢放下,待判明原因后进行处理。重锤上升途中严禁急刹车和紧急落锤,防止造成吊车倾覆。
7、吊钩尚未停止摆动时,挂钩人员不得上锤顶上进行作业。挂钩作业当中,工作人员必须集中思想、相互之间默契配合,防止撞击、挤压。挂钩必须挂牢固、卡紧,并随时注意检查脱钩钢丝绳等是否打结或缠绕在其它物件上。
8、夯击过程中若由于夯坑底部倾斜,需填土整平时,重锤吊离地面高度不得大于1m;且必须待重锤停稳后方可填土。填土时严禁将脚、手及铁锹等伸进重锤底下,防止重锤下落伤人。
9、在每一夯击点进行施夯前,应把施工范围内的石子等易引起飞溅的物品清除干净,避免夯击过程异物飞溅伤人。
10、在施工场地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洒水,减小尘土飞扬。吊车操作室还需在挡风玻璃前增设钢丝防护网或防护罩。
11、因强夯震动大,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附近易受震变形的建筑物及较近的边坡及较近的边坡或陡坎的稳定性进行定期检查。
12、夯击施工场地,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品,在夯击施工时所有人员需退到安全线以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