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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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油管理局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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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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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外墙、外露顶板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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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工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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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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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
2.操作人员要求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时必须佩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要求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要求停止作业。
4. 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并佩戴安全带。
5. 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 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7.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8. 雨天待干燥后方可施工;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要求停止施工。
9. 下班前清理工作面,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作业后的废料不得随意丢弃,要求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出现场;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
10. 施工中要求时刻注意人身安全,注意用电安全,注意防火;在确保自身与他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操作。
11. 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交底人: 200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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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底人:
200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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