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及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 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核销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严格审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2、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各区域防火间距的基础上,设置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
3、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工棚)、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平坦干燥的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6、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和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7、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9、在施工现场各作业场所及重大危险源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记录要求真实完整,能够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牌、责任人、现场平面图等。对边通车、边施工的特殊路段,应配备专职人员,指挥车辆,疏导交通。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着装、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二)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爆破工程安全要求
(1)大型爆破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爆破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
(2)炮眼应严格按规定的药量装药填塞,装药必须用木棒把炸药轻轻压入炮孔,严禁冲捣和使用金属棒;填塞时应保持导火索、导爆索及电雷管脚线的完整。
(3)在闪电鸣雷时,禁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和电线的主线两端短路,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装药地点,隐藏于安全区。
(4)扩大药壶时,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后将药包抛入孔底的操作方法。多次扩壶时,要留有炮眼冷却时间,其间隔时间不少于1 5分钟(使用硝化甘油炸药时,不少于30分钟)。
(5)爆破前必须确定警戒范围,在警戒范围的边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戒点,并派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6)每次爆破,必须填写爆破记录,爆破时由专人清点爆炸数与装炮数量,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发现“盲炮”后必须停止其附近的所有其他工作,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7)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2、高填深挖路基及其防护工程
(1)高边坡开挖,必须完善坡顶临时排水系统,严格按照设计坡度采取从上而下开挖,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作业期间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对边坡进行观察,随时观察开挖土质的变化情况、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高边坡是否有滑动的可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2)机械开挖须设专人指挥,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必须大于10m以上。多台阶开挖须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械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开挖工作须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3)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必须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4)高填方路基填筑时,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与路基边缘距离须不小于30cm,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压实的路基范围内。
(5)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工:
①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②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泥石流暴发时:
③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④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⑤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⑥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6)基坑(包括桥梁工程基坑)开挖,必须根据土质、水文和开挖深度等选择安全的边坡坡度或支撑防护。沟槽(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必须按高空作业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警告标志。开挖沟槽(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须设置安全护栏。
(7)基坑边缘外围有水时,必须完善临时排水设施;在有地下水流的情况下进行挖基时,必须配足抽水机具,设置作业人员出入基坑的安全通道。
(8)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9)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①脚手架必须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等方面的验算;
②脚手架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要设置栏杆,确保操作人员安全通行;
③脚手架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距离不得大于0.3m;
④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示标志,必须从上而下地拆除。
(10)护面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必须设防滑条。
(11)砌筑作业时,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使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重叠作业。不得采用从上而下自由滚落的方式运输材料。
(12)防护工程在基坑开挖和砌筑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对边坡进行观察,随时观察土质变化情况及边坡有无坍塌和滑动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三)桥梁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人工挖孔桩施工
①孔口设置高出地面30cm的井圈,防止物体滑落孔内伤人。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及时清理出场,在孔口周边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机具、材料,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②作业孔口保证有人配合作业,不得随意变换。当孔内有人作业时, 孔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密切注意孔内作业状况,并做到孔内外人员轮换作业。
③桩孔上下设立可靠的联络方式,经常联络,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帮助孔内作业人员撤离孔底,返回地面。
④作业人员上下时必须采用软梯或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或土筐)、吊绳等方式上下,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⑤孔内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孔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回到地面,并及时报告技术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⑥人工挖孔施工时应保证每节护壁混凝土厚度、同心度、直径及垂直度。每挖成一节,应及时支模并浇筑混凝土,护壁混凝土要求与桩身混凝土同标号同配比,振捣密实,待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模。
⑦孔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孔内抽水用电设备应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缆应采用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有接头,且应架空敷设,不得承受外力,还应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电等保护措施。如遇水量较大需边抽水边挖的,应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如穿密封绝缘服)措施,并有专人监护,设置专门保护电源,方可进行孔内作业。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防水带罩灯泡和防水绝缘电缆。
⑧当挖孔较深时,应开始采用压力风管引至孔底进行送风,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桩孔,下孔作业前必须对孔内送风,并用点燃的蜡烛放入孔底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间断送风,以防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⑨每日作业结束后,孔口必须按要求覆盖钢筋网盖,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并进行技术指导。
⑩当遇到岩层需爆破时,宜采用浅眼松动爆破,但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起爆方法宜采用电雷管引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业,待孔内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孔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围外,并警示周围人员安全撤离后才能起爆。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先下孔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向安全员签证交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孔。下孔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2、高墩及大跨径桥梁
①高墩台采用爬模及滑模施工方法是,模板结构必须进行特殊设计并要求在工厂制作,对模板和提升结构必须进行验算和试验。
②墩台施工达到20m以上,或高度不足20m,但在郊区或平原区施工或附近无高大建筑物提供防雷保护时,在雷雨季节必须设置防雷电设施,避雷系统未完善前,不得开工。
③高墩台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墩台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须设栏杆及上下扶梯;墩台高度在10m以上时,须加设安全网;悬臂浇筑上部结构的桥梁和斜拉桥、悬索桥,墩台高度超过40m时必须加设附着式人员升降电梯。脚手架高度在10-1 5m时,须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高10m应再加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