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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3日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2
工程名称
成都市北湖片区电力线路下地迁改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交 底 日 期
     
施工单位
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暗挖作业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要进行验收记录:其中包括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 料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4.总包与分包单位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必须建立安全生产 及责任制,竖井施工,隧道施工,混凝土施工等各阶段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审查备案制;
6.对临时用电要建立审查记录制度。(对临时用电的方案审查,电气设备测试调试及出厂合格证,接地电阻摇测:电工值班、维修,电气安全技术交底等均应记录建档);
7.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要具备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有对机组人员的 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岗位证书和操作证书。
二、一般规定:
1.在电力隧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得到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并制订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和构筑物的安全。制订保证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2.雨季施工期间竖井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3.竖井周围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4.暗挖土方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喷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5.竖井周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6.降水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7.竖井或隧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8.二衬模板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
9.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颚带;
10.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
三、暗挖作业要求:
1.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必须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模板及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3、支模应按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及检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墙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拴前,板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安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保持墙模处于稳定状态。
5、模板的安装顺序应根据实际的支模方案确定。
6、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撑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抽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不够时,可放两个扣件与原扣件挨近。横杆步距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2.模板拆除
1、拆模时应严格遵守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2、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3、拆除模板一般要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4、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否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5、在混凝土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栏,或将板的洞盖严。
6、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槽坑土壁的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除的模板和杆件不得在离槽(坑)上一米以内堆放,并随拆随运
3.混凝土振捣
1、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触应安全可靠,电动机接地线或接地不良者严禁开机使用。
2、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安全用电知识。操作振捣器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3、振捣器停止使用时,应立即关闭电动机;搬动振捣器时,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不得用软管和电缆拖拉、扯动电动机。
4、电缆线上不得有裸露之处,电缆线必须放置在干燥、明亮处,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面直接通过;更不允许用电缆线吊挂振捣器等。
5、振捣器作业时,必须由操作人员掌握,不得将启振的振捣棒安放在钢板或水泥板等坚硬物上,以免撞坏发生危险。
6、严禁用振捣棒撬拨钢筋和模板,或将振捣棒当大锤使用,使振捣棒头夹到钢筋里或其他硬物面受到损坏。
7、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扶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电动机、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坚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应相同。
9、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4.汽车式起重机
1、吊装作业时乙方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吊装前应清除工地及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方能进行。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准重量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米高,停留10分钟,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准重量的1.1倍,吊起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各部位是否良好,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4、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5、起重机的作业地面应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6、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7、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要求:
注:凡有关于钢丝绳的安全规定,应按照上表执行。
8、起重机具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9、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的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齿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10、卷扬机中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结节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周。起重所用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11、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
12、起重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13、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
14、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起吊重物移动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15、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17、起重机在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物自由下落。吊装重物下落时,速度应缓慢,不宜过快。
18、起重吊机在高压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应搭设隔离设施。
19、起重机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基坑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0、起重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21、起重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22、起重机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
23、严禁夜间进行吊装作业。
5.钢筋机械
(1)、钢筋切断机
1、使用前应该查看刀片安装是否正确。固定刀与活动刀水平间隙以.0.5-1mm为宜。
2、必须确认空载试运输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3、断料时必须将钢筋握紧。应在活动刀向扣退时,把钢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钢筋未端摆动弹出伤人。
4、切短钢筋时必须用钳子夹紧送料,铁屑、铁未等脏物不能用手抹除。
5、严禁切断规定范围外的钢材、烧红的钢筋以及超过刀硬度的材料。
6、使用电动液压钢筋切断机时,要先松开放油阀,空载运转同分钟,排掉缸内空气,然后拧紧,并用手扳动钢筋给活动刀口以回程压力,即可进行工作。
(2)、钢筋弯曲机
1、使用前应对钢筋弯曲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空载试验。
2、机身应有接地,电源不允许直接在按钮上,应另装开关。
3、不准在运转中更换中心轴、成型轴成挡铁轴。严禁在运转过程中加油或擦摸机床。
4、钢筋要紧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
5、不直的钢筋禁止在弯曲机上弯曲,以防止事故。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严禁在弯曲钢筋时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8、其他:未涉及到的中小型电动机工具应按其使用说明安全使用。
6.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1)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5)施工现场的木料、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噪、防雨的操作棚;
(6)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7)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8)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
必须切断电源。
7.机械挖土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刹住、楔牢。
4、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等土壤的铲挖作业,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等。
5、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在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6、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7、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
8.用电安全
(1)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确定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维修、维护的责任人;
(3)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电缆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在隧道内电缆按照左电(电缆)右(风水气)管,上高(压)下低(压)的原则布设;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5)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水防砸措施;
(6)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护;
(7)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8)现场金属架构物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9)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1I类、Ⅲ类绝缘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0)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器;
(11)隧道照明必须采用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垒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3)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胶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5)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9.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工平面布置图,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3.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4.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6.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审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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