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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控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3日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1. 一般要求
(1) 施工场地应平整,并能满足排降水施工机械的作业要求。
(2) 水泵的电力缆线引接与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3) 施工排、降水抽升的水流应引入附近雨水管道、排水渠道,并排至排降水影响范围以外。不得漫流影响环境。
(4) 暗挖施工必须充分考虑对地下水进行治理,采取排水、降水或堵水、隔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到作业场地。
(5) 由工程结构及其止水装置实施堵水时,工程结构必须符合相应的抗渗要求,止水装置安装必须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
(6) 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降水影响区域内的交通设施、管线、建(构)筑物等的沉降、位移、倾斜等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7) 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施工设计应进行安全论证,确认能保证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稳定;暗挖施工需排、降、堵、隔水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和现场环境情况进行施工设计,编制施工方案,规定安全技术措施。
(8) 吊装水泵等宜采用起重机进行,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起重机与竖井边缘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起重机及其吊装物件的质量确定,且不得小于 1.5m。
2) 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对现场环境、电力架空线路、建(构)筑物和被吊重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选择适宜的起重机。
3) 配合起重机的作业人员应站位于安全地方,待被吊物与就位点的距离小于50cm时方可靠近作业,严禁位于起重机臂下。
4)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地面承载力不能满足起重机作业要求时,必须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5) 起重机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起重机地基或基础、吊索具、被吊物的捆
绑情况、架空线、周围环境、警戒人员上岗情况和作业人员的站位情况等,确认安全,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6) 严禁起重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
1
1
20~40
60~110
220
距离(m)
垂直方向
1.5
3
4
5
6
水平方向
1
1.5
2
4
6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
参 加 人 员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9) 排、降水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恢复地貌,地面遗留的孔洞应及时用砂石等材料回填密实。
(10) 遇无法排、降水的地层和难以加固的含水软弱地层时,可采用冻结等方法团结土壤进行施工。施工前必须对方案进行安全论证,确认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并选择有施工经验的专业企业施工。施工时应先试验,确认有效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履行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
2. 水平与倾斜井点
(1) 钻机在原状土或渣堆上作业时,土台和渣堆应平整、稳固。
(2) 井点成孔作业前,必须检查围岩和支护结构,确认稳定、无危裂土(石)块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随时监护围岩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3) 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和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4) 成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施工设计的深度要求。
2) 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局钻机后方和下方。
3) 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
4) 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5) 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须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5) 钻机需在作业平台上作业时,作业平台结构应经计算确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平台临边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竖井口防护栏杆的底部宜设高50cm的挡墙。
3)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4) 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在竖井、工作坑四周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井、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控牢。
5) 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ф48×( 2.75~3.5)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 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 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
参 加 人 员
 
 
 
 
 
 
 
 
 
 
      

 

编号: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6) 上下高处平台和沟槽(基坑),要设安全梯等攀登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 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于,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3) 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4) 现场自制安全梯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已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梯子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经计算确定;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0土50;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于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5) 梯道宜使用钢材焊制,钢材不得腐蚀、断裂、变形;梯道临边侧必须设栏杆。栏杆下横杆高应为 40cm,立柱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2m,并应符合临边防护栏杆具体要求;梯道宽度不宜小于70cm;坡度不宜陡于500;踏板每步高度不宜大于25cm,休息平台面积不宜小于1.5m2;严禁使用钢筋做踏板。
3. 排水井
(1) 排水井周围1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和全方,井口应采取防坠落、防滑措施。
(2) 安装预制井筒时,井内不得有人;并深大于 1.5m,井内掏挖作业时,井上应设专人监护。
(3) 在不稳定的土层中施做排水井时,排水井井壁及其进水口,应根据上质状况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4) 上、下井筒应走安全梯;井内作业环境恶劣时,人工掏挖应轮换作业,每次下井作业不宜超过1h。
(5) 利用排水的间歇时间掏挖排水井时,井下掏挖作业人员应与水泵操作工密切配合,并穿绝缘胶靴。
(6) 井内掏挖作业时,应随时观察井壁、支护的稳定状况,当土壁有坍塌征兆、井筒发生扭斜或支护位移、变形较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处,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 砂井
(1) 道路范围内的砂井顶部应恢复原道路结构。道路以外的砂井顶部应夯填厚度不小于50cm的非渗透性材料至原地面标高。
(2) 采用套管成孔,吊拔套管应垂直向上,边吊拔边填装砂滤料,不得将砂滤料填满后吊拔套管。吊拔套管困难时应采取振动、顶升等辅助措施,不得强行吊拔。
(3) 机械钻孔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严禁人员进人孔内作业;钻孔应连续作业,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形成文件。
2)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监护,确认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会签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
参 加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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