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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3日

 

工程名称
宁波市
工程部位
 
接受部门
钢结构安装班组
交底部门
项目部
 
交底内容及要求:
1、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作安全带。
2、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必要时应随时检查,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就不应登高作业,并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登高人员必须衣着灵便,穿软底防滑鞋,而且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其它易滑鞋。
4、不得乘坐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也不得跟随起吊件上下。
5、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高处作业,以减少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进行悬空作业时,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防止身体失稳。
6、高处作业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设施并布置合理,高处作业人员应以规定的梯道上下。
7、梯子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发现缺档、松动,有断裂现象等被损坏或不合要求时不应使用。
8、不得在梯子上悬挂重物,人在梯子上时不得移动梯子。
9、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应有防滑措施,靠放要稳,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o 为宜。
10、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11、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12、高处作业人员思想要集中,严禁嬉玩打闹,禁止在防护栏杆、孔洞边缘坐、靠,不得在脚手架、屋面下休息。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损坏和擅自移动、拆除。
14、高处作业,人要站稳,校正吊装构件行装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15、吊装构件就位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不准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操作。
交底人:
 
 
                期: 
接受人:
 
 
                  期:
         
注: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及接受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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