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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高空施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21日

 

                                                                 木工高空施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01
工程名称
武汉调度所办公区域精装修工程
交底日期
2011-4-2
施工单位
武汉调度所办公区域精装修工程项目部
分项工程名称
2F/3F’/4F/6F/6.5F木工高空施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清明节期间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防止任何形式的安全事故发生。
1. 高空作业人员及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2. 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空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3. 高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对门字架踏板采取进一步的加固措施,必须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 高空作业所用的门字脚手架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 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穿防滑鞋、衣着灵便,应把手头的工具及零星的物料放进在工具袋内。施工现场必须设一名看护人。有人员在架子上时严禁推动架子,施工时万象轮必须处于刹车状态。在靠幕墙窗边施工时,如果幕墙窗玻璃未装应立即停止施工。
6. 现场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严禁追逐打闹。
7. 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
8. 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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