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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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兰铁路11标第四架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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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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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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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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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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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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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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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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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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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土石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1、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在开挖过程中,必须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
3、每天开工、收工前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应立即处理。
4、凡不能及时处理且对于安全有威胁时,应立即停工,并立即上报四分部。
5、在高于2米的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子上拴几个人,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6、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数人同撬一块大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7、坡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严禁通行。
8、机械在危险地段施工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手势的位置进行指挥。
9、机械在边坡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0、如开挖过程中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四分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应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11、边坡开挖过程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先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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