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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信号、司索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27日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           
塔式起重机吊运
工 种
信号、司索工
1.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2.起重前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3.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起吊作业:
1)吊物上站人;(2)吊物下有人;(3)吊物质量不明;(4)零碎物无容器;(5)斜拉斜牵物;(6)散物捆绑不牢;(7)被吊物超重;(8)埋在在下的构件;(9)六级以上的强风。
4.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钩位置,穿绳应有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试吊:吊绳套挂牢靠塔吊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迂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3)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的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挂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于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取钩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钩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位、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在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交底人签字:
 
 
 
 
                                     
 
被交底人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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