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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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
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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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出井洞门凿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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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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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挂上胸卡、平安卡,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赤脚上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洞门凿除的脚手架搭设,均须执行(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或(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高处作业(2米以上作业)且安全防护设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4、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移动空压机的气管要捆绑牢固,防止气管接头处掉落伤人。
6、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7、对搭设的脚手架及时设置上下搭设人行通道,且安全可靠。
8、杜绝施工人员在翘头板上行走或施工作业的违章现象;杜绝随意翻越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和在施工脚手、排架上攀爬的违章行为。
9、不得随意在脚手架上堆放钢筋、木料、模板、钢管、扣件等物品,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11、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2、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3、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14、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15、工作完毕,应将工作面、脚手板等处清扫干净。
交 底 人: 旁站监理:
日 期:
接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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