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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通风、防尘与风水电供应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28日
工程名称
渝黔铁路土建3标
接受交底人
各工区
交底项目
隧道通风防尘、风水电
交底日期
 
通风与防尘
    1、 通风与防尘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供风量不足,通风不畅;
    2隧道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标;
    3粉尘超标;
    4通风系统破坏。
    2隧道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3隧道施工通风应纳入工序管理,成立专门的通风班组,由专人负责管理。通风方案应经过专项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4 隧道施工应保证对每一作业人员供应新鲜空气不小于3m³/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量不应小于3m³/(min.kw)。
5隧道施工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分部开挖的坑道中不应小于0.25m/s。
6、 隧道施工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卫生及安全标准的要求:
1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低于20%。
2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
3常见有害气体容许浓度:
1)一氧化碳容许浓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开挖工作面时,浓度可为100mg/m3,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2)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3)氮氧化物(换算成NO2)浓度应在5mg/m3以下。 
4隧道内气温不得高于28℃。
5隧道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7长及特长隧道施工应有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源,保证应急通风的需要。
    8、 通风机、通风管安装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风机控制系统应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应自动停机。
2通风管沿线应每隔50~100m设立警示标志或色灯;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3通风管安装作业台架应稳定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及仪器,按规定时间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10 隧道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耳塞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洞内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保障健康。
供 风
   1、 供风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空压机附件失效;
2 供风管管材不合格,供风管使用中有破损、漏风。
    2空压机站应有防水、降温和保温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距离居民区较近时应有防噪声、防振动的措施。
    3、 空压机的使用、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2使用前应检查空压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转;
3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
5 运转过程中不得随意松动、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头,防止设备内部带压的气液混合体溢出伤人;
6 检修或维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排尽压缩空气,同时将配电箱锁闭并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导致人员及设备的损伤。
    4 供风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风管的材质及耐风压等级应满足相应要求,不得采用伪劣或不合格管材;
2供风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当有裂纹、创伤、凹陷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和其它脏物;
3洞内供风管应敷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影响侧沟施工。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控制闸阀,以利于控制和检修;
4供风管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风。软管与钢风管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风管拆卸必须在空压机停机或关闭闸阀后进行。
    5 供风系统使用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对漏风管路及闸阀等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供 水
    1、 供水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水质不符合标准;
2 蓄水池不牢固,无防护棚和防护栏或损坏;
3 抽水机电机绝缘失效,电缆线漏电;
4 供水管道有裂纹或闸阀失效。
    2 隧道工程用水使用前应经过水质鉴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质要求。
    3蓄水池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础应置于坚实地基上;蓄水池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四周应设防护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入。
    4 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系。
    5抽水机电机的绝缘阻值应符合要求,机体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
6供水管道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纹、创伤等现象时不得使用,管内不得留有残余物。
7、 供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不漏水;
2洞内管道应铺设在电缆、电线路的相对一侧,不得妨碍运输和通行;
3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防止供水管道冻裂。
    8 供水系统应设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对漏水管路及闸阀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对水源含泥沙较多的高压水池应定期清洗。
4 供 电
    1、 供电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作业地段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2 高压输电线路距人行道安全距离不够;
3 电缆线破损或线头裸露;
4 电工作业人员防护不当。
   2、 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电线路应采用380V/220V三相五线系统;
2 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地段可采用220V;
3 低压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
    3、 隧道内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塑料绝缘导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并应挂设在临时支架上。竖井、斜井应使用铠装电缆;
2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为:电压380V时不小于2.5m,10kV时不小于3.5m;
3涌水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以及斜井、竖井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
4 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
5 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4、 在隧道内设置10kV变电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避车洞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2变电站周围必须装设防护遮栏和警示灯,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3 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低压应采用成套组合电器或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低压配电盘。
1 隧道内照明的光照度应充足、均匀,不得有闪烁;
2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光照度应满足表11.4.5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光照度;
11.4.5 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施工作业地段
最小光照度(lx)
开挖工作面
50
其他作业地段
30
运输通道
15
成洞地段
10
3 洞内主要交通道路、抽水机站等重要场所,应有安全照明;
4 隧道施工照明应采用防水、防尘灯具。
11.4.6 隧道施工用电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必须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11.4.7 隧道施工用电尚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4章的规定。
 
 
 
 
 
 
 
 
 
 
 
 
 
 
 
编制人
 
复核人
 
接收人
见后附签收表
             
 
 
 
 
安全技术交底签收表
一工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工区人员:
 
 
 
 
 
 
 
 
 
 
二工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工区人员:
 
 
 
 
 
 
 
 
 
 
 
三工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工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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