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路基土石方 | 桩号及部位 | |||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一、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事故: 1、危险源、危险因素:临边、高处坠落、高处坠物、物体打击、坍塌、雷击、污染; 2、如不注意有可能发生相应事故。 二、应对措施和操作规程要点: (一)、挖方施工 1.现场施工区域必须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开挖基坑时,要指派专人检查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的安全并留有检查记录。如有影响或不安全时,应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开挖; 3.路堑挖掘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挖土作业中断和作业后,其开挖面应设稳定的坡度;路堑边坡开挖应遵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实际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保持边坡稳定,施工安全。 4.基坑边缘2米范围内严禁停放机械、堆土、堆料。 5.采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 6.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lm; 7.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8.开挖好后的基坑,没有及时施工的,基坑四周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及围好安全警示带,做好影像记录。 9.在路堑底部边坡附近设临时道路时,临时道路边线与边坡线的距离应依路堑边坡坡度、地质条件、路堑高度而定,且不宜小于2M;在路堑清方中发现瞎炮、残炮、雷管时,必须由爆破操作工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 | ||||
交底负责人 | 日期 | ||||
接受交底班、 组负责人 | |||||
接受交底 人员签名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路基土石方 | 桩号及部位 | |||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10.机械挖掘时,必须避开建(构)筑物和管线,严禁碰撞;在距地下埋藏管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二)、填方施工 1.填土路基为土边坡时,每侧填土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30m;碾压高填土方时,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且与填土外侧距离不得小于30cm。 4.路基填土应在影响施工的现状建(构)筑物和管线处理完毕、路基范围内新建地下管线沟槽回填完毕后进行;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蛙式夯实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 6.路基外侧为挡土墙时,应先施工挡土墙;混凝土或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墙后方可填土。 7.填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填方破坏原排水系统时,应在填方前修筑新的排水系统,保持通畅。 8.填土地段的架空线路净高应满足施工要求。 9.路基下有管线时,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碾压;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实或有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根据机械和车辆的质量与管道的设计承载力等情况,经计算确定。 10.使用振动压路机碾压路基前,应对附近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管线可能造成的振动影响进行分析,确认安全。 11.借石填筑路基时,取石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石场地宜选择在空旷、远离建(构)筑物、地势较高、不积水且不影 | ||||
交底负责人 | 日期 | ||||
接受交底班、 组负责人 | |||||
接受交底 人员签名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路基土石方 | 桩号及部位 | |||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 响原有排水系统功能的地方。 (2)场地上有架空线时,应对线杆和拉线采取预留土台等防护措施。土台半径依线杆(拉线)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而定:线杆不得小于1m;拉线不得小于1.5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土台边坡。土台周围应设安全标志。 (3)需在建(构)筑物附近取石时,应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取石;挖土边坡应根据土质和挖土深度情况确定,边坡应稳定;取石场周围应设护栏。 12.地下人行通道、涵洞和管道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人行通道和涵洞的砌体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现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预制顶板安装后,方可填土。 (2)管座混凝土、管道接口结构、井墙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填土。 (3)通道、涵洞和管顶5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压路机碾压;通道、涵洞和管顶两侧填土应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13.轻型桥台背后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土前,盖板和支撑梁必须安装完毕并达到设计规定强度。 (2)两侧台背填土应按技术规定分层对称进行,其高差不得大于30cm。 (3)台身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填土。 (三)、现场指挥人员 1.指挥人员应穿特种服装,(公路制服,带夜光)起到警示作用); 2.指挥人员指挥倒土车时,不能站在车辆后面,应站在离车辆二米以上的地方,以确保安全; 3.晚上施工时,指挥人员应自备有手电筒等夜间照明设备; 4.汽车倒土完后,指挥人员应交代司机把车斗放下后方能行车; 5.指挥人员在指挥倒土时,应观察四周有无电线、电杆、电话线等危险物品,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其他损害; | ||||
交底负责人 | 日期 | ||||
接受交底班、 组负责人 | |||||
接受交底 人员签名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