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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7日

 

交底项目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部位
 
交底日期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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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单位
 
接受人
 
交底内容
隧道开挖及凿孔作业
一、黄土段开挖
1、开挖方法采用全断面、台阶法等开挖法开挖,施工中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   
2、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施工队、班组要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务安全员。
3、根据地质条件,按设计要求做好超前支护、初期支付,保证隧道开挖安全。
4、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布设监控量测点,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馈围岩及支护的变形情况,以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
5、超前、锁脚锚杆(管)施钻时不得采用湿钻,并根据地下出露情况,做好临时排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浸泡拱墙脚基础。
二、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埋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三、软弱破碎富水围岩段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订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四、岩溶地质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上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应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五、钻爆法开挖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撒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塌落危险时: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撒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200米。
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6、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要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的开挖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米时,要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8、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9、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旁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0、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1、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2、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
13、如出现瞎炮,按照瞎炮处理交底进行。
(三)开挖安全
1、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5、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6、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7、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六、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6、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7、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8、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发生险情及时上报直管领导,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至项目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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