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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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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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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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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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各施工单位:
在现场施工中,为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和机具的安全,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项目现场施工的具体施工情况,特对明挖基础施工的安全进行安全交底,望施工中严格遵守执行。
1、开挖前做好对员工的安全防护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2、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7、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8、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0、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1、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2、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3、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4、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拦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5、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措施,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6、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7、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8、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9、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20、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超载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2、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支撑结构必须坚固牢靠,挖土、吊运、浇筑砼等施工中不得碰撞支撑,并且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施工中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
23、人工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24、在深基坑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大面积形象裂缝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25、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禁上面土块及其他物体下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26、挖土方时,如发现有不能辩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等,应及时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敲击或玩弄;
27、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垂线下不得有人,用车子运土,应平整走道,清除障碍;
28、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29、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比较差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30、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3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个相关部门规定设置有效的围挡,形成封闭的施工区域,并安排专职人员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跨公路段区域施工必须按照规范规定在施工区域两侧车行方向设置醒目的交通指示标志,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3、必须设置充足有效的串灯、闪灯、夜间反光指示标志牌等夜间施工警示标志。
34、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下一道工序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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