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挖孔前应埋设砼井圈,井圈应高出原地面30cm。
2、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3、孔内挖孔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孔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4、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采取通风或换班工作等措施;
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5、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取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
6、挖孔桩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