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施工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完善门卫登记制度,未经同意不得入内,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卫生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施工班组要服从公司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三、各施工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施工班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委托管理手续。施工班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各施工班组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班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六、各施工班组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公司施工负责人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公司施工负责人应协助各施工班组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班组必须限期整改。
七、各施工班组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班组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公司施工负责人汇报,由公司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班组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八、由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公司须会同有关施工班组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九、各施工班组与公司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输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
十、各施工班组对于现场的脚手架、孔洞、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公司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
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二、各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公司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十三、各施工班组使用公司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公司施工负责人提出,公司设备人员应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公司施工负责人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施工班组详细交底,施工班组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公司施工负责人汇报。
十五、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质量、防火”的原则。各施工班组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苗子,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施工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项目名称:
【交底方】
单位名称:
交 底 人:
职 务:
【被交底方】
单位名称:
被交底人:
职 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