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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架设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7日
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龙门吊架设安装
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为了使龙门吊的安装、使用、拆除施工作业时,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人身安全,制定本保证措施。
2、安装、使用、拆除必须严格遵守《龙门吊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参加安装、使用、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才准上岗,应考试合格持有起重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开机。其他配合工在专职司机或班长的指导下进行安装、拆除。
4、龙门吊安装完毕后,由物资、技术、安全部门和有关领导对龙门吊进行验收,必须经过安全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应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保养制度,实行定人定岗制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非本项目部指定的驾驶员,不得进行龙门吊操作,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二、龙门吊的安装
1、安装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装作业前确定专人负责指挥,不得多人指挥;划分安全警戒区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检查各金属构件、电气设备、龙门吊配件、吊具、基础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龙门吊安装的流程图(原则:从下往上)
铺装钢轨——安装单轨平车——准备工作——设置立柱横撑——构件架设横梁——铺设钢(木)枕——安装卷扬机及防雨棚——安装天车——检验合格——投入使用——安装附属设施——调试。
4、立柱安装时,先将单轨平车用工字钢箍起,车轮子用三角木尖楔紧,平车前后用手拉葫芦拉紧,同时须设置缆风绳或斜支撑固定牢固。
5、立柱安装后,应及时设置缆风绳及花窗,将两立柱横向连接。
6、安装横梁时,应使用麻绳作导向定位,待吊至高度时确认稳定后,作业人员才可上去操作,防止吊运时碰撞立柱引发事故。
7、高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得垂直交叉作业,正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使用的工具、构件零星物料必须放稳固,防止高处坠物伤人。
8、架体各节点螺栓符合孔径要求,不得扩孔和开孔;构件插销应打到位,并装好防脱销。
9、安装精确应符合以下规定:
9.1钢轨接头处间隙不大于10mm;接头处两轨顶高差不大于5mm;钢轨接点错位不大于5mm。
9.2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3‰。
10、龙门吊安装好后应做空载、额定荷载、超载试验。
11、试验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试验前应采取可靠措施,以保证试验人员的安全;
11.2对试验的龙门吊场地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和具备试验条件;
11.2.1风力不得大于5级;
11.2.2电压波动:不大于±20V;
11.2.3荷载与标准质差:不大于±4%;
11.2.4架体及构件、设备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12、空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在空载情况下龙门吊各工作速度进行上升、下降、行走、制动等动作,在全程范围内,反复试验,不得少于3次;
12.2在进行上述试验的同时,应对各安全装置进行灵敏试验;
12.3可两机构动作同时进行;
12.4空载试验过程中,应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平稳、准确、不允许有振颤、冲击等现象。
13、额定荷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5t重物做额定荷载,观察架体是否有变形,各焊点是否有脱焊,将吊物提升3~4米停住,观察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制动器是否可靠。
14、超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6t重物做为超载试验载荷,做上升、下降、制动试验。动作准确可靠,无异常现象金属结构不得出现永久变形、可见裂纹、油漆脱落以及连接损坏、松动等现象。
15、龙门吊未经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禁止投入使用。
三、使用与管理
1、使用前的检查:
1.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1.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坚固;
1.3架体的安装精确度是否符合要求;
1.4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5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1.6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2、定期检查。
每月进行1次,检查内容包括:
2.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2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2.3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2.4钢轨、各连接部位、缆风绳有无松动;
2.5电气设备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3.1一般要求:
3.1.1龙门吊操作人员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3.1.2作业人员须明确分工,定人定机定岗;
3.1.3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当身体有不适时不能进行开机操作;
3.1.4作业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禁止洒后作业,作业时要集中精神,操作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报、听收音机、戏闹等);
3.1.5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规定。
3.2操作前的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各机构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3.2.1检查地锚与缆风绳连接有无松动;轨道有无松动;龙门吊运行轨道内及作业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3.2.2检查起重小车制动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3.2.3龙门吊各部位联接是否紧固,各机构运转正常,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2.4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拔至零位,接通电源后,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
3.3操作中的要求
3.3.1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不得多人指挥,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
3.3.2待吊物绑扎牢固,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的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进行吊运。
3.3.3开机前,先按电铃示意,移机行走时两端应同步进行操作,禁止(大车走、起升、起重小车横移)中任何一种动作同时进行。
3.3.4平衡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吊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物吊至预定位置时,应先按电铃示意,防止吊物撞人。
3.3.5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必须保留三圈以上;
3.3.6在运转过程中发现安全装置失灵时或机械故障或认为有不安全的隐患时,应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禁止机械带故障运转或在运转过程中进行检修。
3.3.7如遇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把电器部分摭好防雨布,将机锚定可靠;如遇突然停电和中途休息时,应把电气控制器至于零位。
3.3.8当遇在吊物过程中制动器打滑或失灵时,采取后向操作注意防止碰撞限位开关,造成整机失控,发生事故;正常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器制动。
3.3.9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紧急情况除外),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3.3.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吊物:
1)超载或物重量不清;
2)发现机械有影响作业安全的故障;
3)被吊物体捆扎不牢或不适当;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吊物及指挥信号;
6)斜拉斜吊方式;
7)六级或以上风力。
3.4作业后的要求
3.4.1作业完毕,起重吊具应提升到安全的位置(吊钩离地2米以上)。
3.4.2各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主电源,关好箱门。
3.4.3将龙门吊拉好缆风绳,必须锚定牢固。
3.4.4当班龙门吊的运行情况如实记录。
3.5注意事项
3.5.1高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3.5.2六级或以上大风、雷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台风措施。
3.5.3夜间施工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安全管理
1、操作司机按规定对龙门吊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开关拔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3、操作司机按规定进行保养后,应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即交接班记录表)
4、禁止擅自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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