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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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岛商务
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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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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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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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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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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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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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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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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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准》、《十项技术措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上岗作业前必须先进行三级
。
2、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酗酒,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操作时精神要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业。
3、施工用电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标准配电箱。严禁无特种作业证人员玩弄机械设备及电器。连接或拆除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
4、所有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质安科
与登记后方可作业。特种作业证、上岗证、专业资质证等证件上交齐全。
5. 凿桩必须随时跟上施工进度,在照明允许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晚上宜将影响挖土与施工的桩凿除。桩体凿断后,须用钢丝绳在安全距离外将断桩吊走,桩体倾覆与行进路线内严禁站人。断桩必须放置在安全地点,并临时固定,及时运走,以防桩体滚动伤人。严禁放在土体坡面处。工程桩严禁超凿,每段桩身截断不得超过1.5m,最后1m桩体须粉碎。至桩顶标高时必须预留300mm桩体用人工修桩,具体标高以施工员控制为准。凿桩时如发现烂桩应及时凿至砼密实处,对检测工程桩的桩头面应修整凿平至密实处。
6. 修土:由于基坑周边安全非常重要,因此修土必须24小时配合。对于基底人工修土部分,不得采用挖深再回填的作法。修土前必须检查周边作业环境,必须将梁底垫层清理完毕方可作业,同时应观察是否有边坡过高、桩体有倾覆可能的危险情况,必须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7.挖机开挖至基底标高以上300mm,底板下部剩余土体由人工修挖,地梁及承台采用人工挖土。基坑桩周边8m范围内,采用350厚C20砼垫层封底,须在12小时内完成。底板及其余坑中坑、承台、地梁部位在24小时内完成100厚碎石垫层与150mm厚C15砼垫层,并及时完成砖胎模施工。砖胎模周边的回填要及时跟上完成。垫层的阴阳角做成圆弧形,地梁及承台的砖胎膜按240墙砌筑。
8.地下室底板防水卷材施工范围如下:a、底板底(含四周上翻梁底);b、承台、地梁各侧面从底板底往下翻250mm;c、各类坑井从底板底下翻500mm处;d、后浇带底及斜坡面均做,逢后浇带的地梁、承台侧面在后浇带底部范围内贴高分子卷材至梁、承台侧面底e、在底板外侧包覆承台、地梁外侧面及顶面并翻至底板底面标高以上250mm。滚铺卷材时,接缝部位粘结严密。同层卷材短边接头相距不得小于1.5m,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均不应小于80mm。
9.钢筋工及木工须按图施工,必须服从项目部安排的施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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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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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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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质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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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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