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风化的岩层,岩面倾斜超过15°时,应凿成台阶状,使持力层与重力线垂直;风化的岩层,应凿除已风化部分。
2. 人工凿除岩层时,锤柄必须安装牢固,持锤手不得戴手套。
3. 注浆加固地基时,其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用卵石、碎石、砂石处理地基时,运、卸料和夯实碾压应按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施工。
4. 爆破岩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2) 露天爆破装药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资料,遇雷电、暴雨雪来临;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超过100m;风力大于六级(含)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爆破作业。
(3) 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4) 爆破前应对爆破区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掌握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6) 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研究爆破施工中应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 爆破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8) 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9) 爆破完毕,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爆破警戒区内检查,经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 现场使用斜道(马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载重、宽度和现场环境对斜道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2) 斜道应直顺,不宜设弯道。
(3) 斜道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实地基上,支搭必须牢固。
(4) 斜道两侧应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横栏杆不得伸出栏杆柱。
(5) 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6) 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持施工安全。
6. 现场使用土坡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坡面宜硬化处理。
(2) 坡道应顺直,不宜设弯道;坡道两侧边坡必须稳定。
(3) 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 作业中应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