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 起升或下降:
① 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拽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② 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③ 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 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较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⑤ 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 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 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ⅰ、6.6KV为3m;ⅱ、66KV为5m;ⅲ、275KV为10m。
⑧ 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重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2、 回转:
① 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② 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③ 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 起重臂伸缩时:
① 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② 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③ 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 轮胎式起重机需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 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① 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② 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③ 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五、架梁施工有关要求
1)参加架梁工作的人员,均应符合高处作业健康规定的要求,并持证上岗。
2)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区设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交底人: 作业负责人:
作业队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