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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屋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0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交底内容:
    1、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神经衰弱症及贫血症等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作业。
2、施工前必须检查防护栏杆或安全网是否牢固可靠。檐口防护栏不得低于1.4米。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戴好安全帽; 禁止穿高跟、易滑、硬底或带钉的鞋;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陡坡处施工,必须挂好安全带。
4、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施工时,必须使用移动式的板梯挂瓦,板梯应设牢固的挂钩。施工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
5、使用塔吊吊运物料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吊运工具,所吊物必须放置平稳,以防倾倒或坠落。
6、人工搬运时,必须用力一致,轻放就位,防止伤手或压脚。
    7、个人使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必须放置稳妥,以防掉下伤人。
8、操作或行走时要精力集中,以防跌摔,禁止奔跑。
9、屋面施工中严禁嬉笑打闹,不准互相上下抛掷物品。
10、工具、杂物等应集中下运,不准随便往下乱扔。
11、禁止酒后上班作业。
        12、遇有强风、下雨、霜雪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屋面施工作业。
工地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一份交现场安全员,交底人留存、接受交底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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