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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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山水11#、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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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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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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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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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外 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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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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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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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防水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高处作业(2米、2米以上)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在作业中玩笑、打闹。
2、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盖严。油壶、油桶装油不得超过3/4。
3、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作业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防止材料工具掉落伤人。
4、使用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5、高处作业周围边沿和预留洞口,必须按“洞口、临边” 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 m高围栏,靠近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6、作业时必须穿软底鞋,严禁穿高跟硬底、易滑鞋或赤脚作业;
7、铺贴立面卷材时,不应先封口,以防挤出热油烫人。
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米以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擅自用火。
9、雨、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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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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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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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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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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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交底一式三份,一份交现场安全员,交底人留存、接受交底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