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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下部构造施工安全专项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30日

一、说明: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经济承包中心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2、执行三级 制度,并做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工种、工序的 。
        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必须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必须按通知书要求,如期完成。
        5、必须记录安全生产“五本帐”,各级安检组在检查安全生产时“五本帐”记录情况是必检项目。
        6、要坚持班前的安全点名、讲话制度和每周不少于二小时的安全技术教育。
        7、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具。
        8、施工现场必须安放警示牌、宣传牌等安全标志。
        二、桥涵施工: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 ,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定和规程,特种作业工种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按施组搞好“三通一平”大型构件,材料堆放按施工场地布置图进行,现场有醒目的标语、宣传栏、安全措施、安全色标设置。
        3、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在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处所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钻孔桩埋设的护筒和钻孔桩成孔的孔洞应随时进行覆盖,并设置明显标志。
        5、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时有专人检查维修。
        6、明挖基坑施工,基坑开挖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以底层向四周掏土的办法施工,严禁递坡开挖,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挖土,雨天不得挖土,用吊斗出土时,应设有信号,专人指挥,土斗应拴溜绳,吊机扒杆和土斗下面严禁站人。
        7、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四周安全距离以外,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保持畅通,基坑顶缘外有动载时,动载与顶缘的距离至少要留有1m宽护道,如地质及水文条件不好,适应加宽护道或采用加固措施。
        8、基坑开挖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过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开挖,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支护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人员,待加固并确认安全后,再继续开挖。
        9、桥墩台施工:在墩台身钢筋模板安装前,应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其走道应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使用吊斗灌注混凝土时,应先通知基坑作业人员避让,并不得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10、使用混凝土震捣器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震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震捣器的连接情况,震捣器的搬移地点,以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等情况,震捣人员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11、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应拴在操作人员垂直上方牢固处,变换工作地点应先将安全绳移至适当地方,拴牢后再进行作业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风力,应停止高处作业。
        12、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杆距为地杆,杆的连接、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外侧防护、脚手板铺设、剪刀撑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
        13、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或垫木,并设上下跑道或爬梯,施工脚手板需满铺,但不得出现探头板,搭设完毕后,必须由施工负责人会同专职安检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准使用,拆除脚手架由上而下逐步拆除,严禁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拆除架子时,设围栏专人监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除的材料应向下传送或吊下,严禁乱扔。
        14、高处作业所用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机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料具,工地木模用后立即清理,拔除或打弯钉子,防止扎脚,钢模板不得做脚手板、跳板,拆下后及时堆码。
        15、大雨后开工前要对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塔吊、龙门架、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拆除。
        16、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口哨等,与地面联系。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7、装吊工、铆工、电工等均应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包括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工种),合格者方可工作,从事高空作业人员,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
        18、横移落梁要有专人指挥,横移时,梁片底面与滑道之间须安放梁托具,移梁两端要慢速同时进行,以便控制,超前超后要随时调整。梁片停止移动时,即用木楔楔紧,落梁时,严禁两端同时进行,应先落一端,支撑稳当后,再落另一端,用千斤顶落梁时,应将千斤顶放在梁的重心线上,以免发生倾斜倒梁事故。
        19、施工现场应备有适当数量的枕木、木材、钢管、钢轨等料具,一旦出现雨水、洪水或其他原因引起坍塌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起重作业: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酒后操作。
        2、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应有安装工艺,安装完毕后应由机械和安检部门共同检查验收,方准投入使用,设备应经常检查,每月不得小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并有记录。
        3、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缆风绳必须使用钢丝绳,基础应稳固,地锚的承载应有足够能力。缆风绳必须固定牢固可靠,不得固定在电杆或树干上。
        4、钢丝绳应按规定选用并保持完好,绳端固定连接用绳卡连接时,压板应在钢丝线绳长头一边,绳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端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同时不得小于300mm,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5、起吊操作,必须符合吊机的使用说明和起重规定,严禁违章起吊。
        6、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7、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斜吊、拉吊和吊地下埋设的物件,起落、旋转均应平稳,旋转时设专人拉缆绳,旋转时不得起落扒杆或升降吊重物。
        8、起重工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严禁中断工作或离开岗位,工间休息或收工后,吊钩禁止呈悬空状态。
        9、起重设置必须在电线两侧作业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输电线路电压为1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为1.5m,电压为1-35KV时,最小安全电压距离为3m,电压为60KV以上时,最小安全距离为4m。
        10、吊车操作的地点,地面应坚实平稳,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安全稳妥后,方可正式操作。
        11、起重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吊”、“七禁止”的制度。
        九不吊:
        (1) 未试吊不吊。
        (2) 起重超跨度不吊。
        (3) 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4) 信号不明不吊(深埋物不吊,超过2米埋深均为深埋)。
        (5) 吊钩不对重物中心不吊(吊杆允许偏差1.3m,但升钢丝绳要缓慢,尽
        量使重物与地面接触,慢慢滑至吊杆下,以防重物摆动过甚)。
        (6) 长6m以上和阔大物无牵外绳不吊。
        (7) 简化套索及套索不稳不牢不吊。
        (8) 重物超过起吊重量限度不吊。
        (9) 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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