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纪律等。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1、在操作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坑下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应经常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建筑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操作人员应沿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模板和支撑上下。
3、每天工作前或雨天后应检查坑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作业,不得将模板及其它物件堆放在坑边及支撑上。
.4、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钢筋伤人.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不宜在绑机现场进行断料、弯料或配料。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是否有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器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型钢、管材等细厂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绑扎3m能上能下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交底人(栋号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