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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边坡加固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1日

        2、 各作业队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防火措施的落实,实施全过程监控。坚持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防火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3、 各作业队要求建立相应的防火领导小组,并按人员比例的10%,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一旦发生险情,义务消防队成员一切行动听指挥,无条件的投入到救灾工作中。
        4、各项目队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火灾安全防护,这些重点部位是:炸药库、管段内森林、油库、材料库、木工车间、电、氧焊车间、配电、发电机房、职工宿舍。
        5、 对重点防护部位,要设置防火安全标志,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6、 在容易引起火灾的临时设施选址建造时,要考虑防火安全,尽量远离植被一侧,靠近河一侧修建。
        7、 各临时设施四周的杂草、落叶、树枝等要清理干净。清理范围:使用区外4M的距离内不得有上述易燃物。
        8、 施工区内的伙房、铁工棚、电、氧焊车间等凡有明火火源的临建区外围,要设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不得低于2M,并落实到作业人监控。
        9、 作业区及生活区内用电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严禁私拉乱接。
        10、 动力主电线路的架设,要在统一安排下,电线间距、松紧度适中,避免因风吹使两线间距减小造成短路,引起火花。
        11、 工地的内燃机,排烟筒要安装放火罩,且远离易燃物,焊割火花飞溅范围必须距易燃、易爆物20M。
        12、 各施工区要设吸烟室或指定吸烟点,严禁在施工区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
        13、 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用电也要规范,房内无人时,严禁使用电器设备。
        14、 各作业区、工间及重点防护地点,要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15、 作业队在各工区临时设施建成之后,对各工区进行防火安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作业。
        16、 施工区严禁明火,严禁随地乱扔烟头,严禁明火取暖。如必须使用明火时,应征得工地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防范措施。
        17、 工地在适当的区段,修建厕所,以防个别人因解手原因进入林区,一边解手一边抽烟,造成火灾隐患。
        18、 作业区的地表落叶、树枝要清理干净,避免因作业引起火灾。
        19、 严禁儿童进入作业区,否则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交底
        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布设,并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临时用电的高、低压线路都应符合线路架设规定,如不能保证与建筑物所规定的安全距离时,高压线路严禁架设并不准跨越建筑物;低压可使用橡皮电缆。
        建筑工地上用电不允许用裸线架设低压线路,应以绝缘线架设在坚固的电杆上,并用瓷瓶分开。
        凡容易被碰触到的带电设备,如安装在地面的落地式临时用电变压器等,四周均应设围栏,并向外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临时照明的各分支线,应单独设控制开关,选择适当保险丝;临时线路用毕后,应立即拆除,不准备有带电的线头。
        在闪电、雷雨天气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得登杆作业。
        临时用变电压器三相四线制的中线必须三点并联接至接地网上,即:过电压保护接地;安全接地;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准大于4欧姆。接地线与接地地极连接时,严禁用铜丝在铁管或地极上,而要用机制螺丝焊接在地板上,然后用螺母压紧,接触面要刮清洁,以减少接地电阻。
        临时用电的机电设备,接地线深度必须不小于1.5~2.5米,并禁止跨越接地。
        防雷接地装置、安全接地装置应按接地和接地装置的规定执行。安全接地装置与带电部分空间距离不应少于5米。
        停电修理线路和电器设备时,必须做到下列几点:将高压开关拉下,并挂上“禁止送电,有人工作”的警告牌;经试验确认无电后再进行接地短路;接地后再三相短路,工作完毕后,想除去三相短路的导线,再除去接地线。
        照明线路送电时必须先试送几次,试送时间不能过长,以免线路上有人接触而发生事故。
        移动式电机及电气设备,应使用橡皮电缆,并接零保护,配有绝缘手把,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汽油库、油漆库、氧气库或爆炸气体的车间以及木材厂等都应按防火、防爆规程安装电气,并配备防火防爆密闭式开关和铁制配电箱。
        六、电气焊作业
        1、 认真学习和掌握《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内容,按照批准的交通导改要求摆放标志标牌、锥形标。
        2、 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 统一的工作标志服。特种操作人员要有合法有效的岗位操作证书。
        3、 工程车应停在路肩,同时摆放锥形标。
        4、 在施工作业中,随时观察、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予以解决,如现场不能解决的应电话汇报项目管理人员。
        5、 应由经培训考核有操作证的焊工操作,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6、 电气线路架设及焊机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符合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7、 焊接电缆应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应用线鼻子连接压实,接线上方应设置防护罩。
        8、 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30M。焊接电缆通过通道时,必须采取单独如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
        9、 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10、 电焊作业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11、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12、 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消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当与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过近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当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13、 进行下列操作前应切断电源后进行:1)改变焊机接头时;2)更换焊件需要改进二次回路时;3)转移工作地点时;4)焊机检修时;5)暂停工作或下班时。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6、乙炔气瓶、氧气瓶、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氧气瓶、气压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17、乙炔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要立放牢固,严禁卧放使用。与氧气瓶相距不得小于5米,距易燃易爆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与10米。检查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8、氧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
        19、点火时,按照“先开乙炔,后关乙炔”顺序作业。点火后,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20、不得手持连接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21、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22、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23、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超过1.52.0/h,当需要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用。
        24、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温度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上。
        25、工作完毕后,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26、施工作业前应进行班前交底活动,学习该项施工内容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履行签字记录手续。
       
        七、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作业前必须了解起吊物件的基本情况,如被吊物的外形尺寸、重量、起吊高度及其周围环境等。
        吊装过程中危险点主要有:履带吊负荷行走就位后的临时加固。在以上实施中要进行重点监护与监控。
        必须掌握起吊设备、起吊索具机械性能,起重设备的限位等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吊装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指挥。
        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进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
        (二)安全注意事项
        所有的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起重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必须在起重工作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安全警示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超重作业前要对设备、吊索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限位失灵、吊索具破坏超过规范要求等,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更换。
        在起重作业时,严禁超设备负荷吊起重物和超水平距离斜吊重物。
        起重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员在起重作业的吊重物的上面或下面经过和作业。
        风力超过6级和大雨天气,应停止起重作业施工。
        起重操作人员,要正解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起重作业中,若出现异常紧急情况,起重指挥人员应立即发出“紧急停止”信号,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八、交安设施安全作业
        第一条  交通安全施工原则
        根据交安施工的特点,以保证畅通和连续、流水、高效、安全施工为原则。
        第二条  交通安全施工准备
        交通安全封闭严格按照《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与《JTG 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第三条 施工作业区的分类及安全布控
        施工维修作业控制区分为警告区、上游过度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度区、终止区六个部分。进行施工时距工作区1600m处开始提示车辆进入施工路段,在警告区内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标志和线型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终点之间按间隔7米的距离放置锥形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布设路栏。
        第四条   安全施工作业
        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管理人员中安排四人专门负责交通安全封闭的具体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封闭安排专门的工人,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指导,在作业区域内全天候24小时值班,安全人员为2批,每12小时一班。在封闭段内,进出口各设置2名安全人员把守指挥,身着反光服,挥动红旗或频闪灯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前方施工,同时指挥进出封闭段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封闭段内设置流动巡逻人员,做到每500米、每施工点1人,人手一旗指挥交通,检查标志、锥标的摆放情况,对歪倒横放的,及时扶正放好,破坏的及时更换。为方便联系,现场交通安全人员配备手机和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及时向有关各方汇报现场实时交通情况。
        3、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
        上岗前全部现场施工人员进行 培训,为每个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签订安全协议,在施工时要穿着安全作业服装,严禁越过安全作业区,确保交通车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施工车辆安全保证措施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施工车辆上路时悬挂“施工车辆,注意避让”的醒目标志牌。应特别注意的是车辆在调头时,要看清相向与对向的车辆,在均无车辆时再进行调头,同时要礼貌行车,严禁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行驶。
        5、撤离施工现场
        施工完毕施工车辆收起锥标时,需有1-2名安全人员处于施工车辆后方挥动彩旗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安全,在此期间施工车辆需打开安全警示灯低速倒行,在进入上游过度区后,施工车辆应停靠在紧急停车道上,不再倒行收锥标,由施工人员将上游过度区的锥标统一收起,然后迅速离开现场。
        施工时严格按交管局批复的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其他注意安全事项
             所有施工人员积极与当地交警、路政人员配合,随时听从交警、路政人员的管理。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影响道路的通行,可视情况大小灵活解决。如能极易排除,交通安全封闭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帮助解决;对于较大的事故,及时通知当地交警、路政人员,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种类、数量及人员伤亡情况,并帮助交警路政人员清理现场,及时疏通交通。若堵塞过度,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开放作业区或其它的疏导方式。
        九、其他
        1、望施工单位进步补充、完善及细化交底内容,已适应现场实际。
        2、善其他未尽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班组交底。
        3、要求技术人员及班组长每天班前讲话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及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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