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 , 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 , 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 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 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 ,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 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 , 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 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