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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面板预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3日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2m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设置临边护栏。
2、从事焊接、电气、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3、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4、轮班作业时,要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将本班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5、非持证电工,严禁从事电工作业。
8、每班作业离开现场前,必须断水、断电、断火,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1)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参加吊装的汽车吊、履带吊、龙门吊等应经过检验检测。
3)吊装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范围。
4)除吊车司机外,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吊装作业前,必须明确指挥信号,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6)吊装前应检查吊点是否正确,吊索吊具是否完好,严禁超负荷使用吊索吊具。
7)吊物下方不得站人,严禁站在吊物上随吊物升降。吊物不允许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8)高处进行吊装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吊物和吊机的运动方向,注意站人及避让位置,以防碰伤或高处坠物。
9)吊装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吊物起吊20cm左右,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0)吊装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吊臂、吊物在旋转半径内有无障碍物,预防吊物和吊臂碰撞其它施工结构、机具或施工人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1)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 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无防护措施不吊。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 非持证电工,严禁从事电工作业。从事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时,需要有人监护。
(2) 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范架接,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架接。
(3) 电缆、电线外皮完好,不漏电、能防水;电缆、电线接头绝缘性良好。
(4) 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5) 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拉闸处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禁示牌。必要时,由专人监护,严防他人误合电闸。
(6) 各种电源线避免被重物碾压。必要时,将电源线架高或地沟掩埋。
(7) 移动电器设备,应首先切断电源。
(8) 工具间或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和电炉。
(9) 电源线不得用金属丝绑扎,更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构件上。
(10) 若电源线破损,闸刀盒、插座、插头等用电装置损坏,设备外壳带电,应及时请电工修理或更换。
(1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
(12) 作业现场的主、支线电源开关,必须进箱加门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防雨设施。
(13) 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过批准,并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
(14) 下班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15) 一旦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后,进行现场急救。
(16) 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30米内禁止人员入内。如果已在30米以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防止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

四、钢筋及钢结构加工安全措施
(1)加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齐备、完好。
(6)作业前,必须检查电焊机安放是否平稳;接地接零保护措施是否完善;供电、初、次级线电缆外观是否完好,接线是否牢固。
(7)电焊、气割作业严格遵守“十不焊”“十不烧”原则。
(8)在更换焊条时,必须戴手套;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胶板或干燥木板上;严禁用夹在焊钳上的焊条点烟或点割炬;
(9)清除焊碴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移动焊机。
(10)作业完成后,拉闸断电,锁好电箱,完善防雨设施。
(11)氧气、乙炔使用过程中应保持5米距离,与明火保持10米距离,乙炔瓶不允许卧放,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放置在管道线以及压力线下方。氧气、乙炔瓶应分开存放。
(12)氧气瓶、乙炔瓶、氧气、乙炔表、气软管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13)乙炔瓶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绑扎牢固,经常检查氧气瓶与减压阀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割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14) 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监护,对作业周边排查火种,清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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