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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涵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18日

基础:
1、明挖基础,开挖前必须调查确认地下管线情况,如不祥时必须挖探沟确认后方可施工,确保地下管线安全,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特别注意电线),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满足工程需求;
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书(资格证书)上岗;
4、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合理;
5、工人进入施工场地作业前必须进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7、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设反光警示牌;
8、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9、基坑上口周边需做挡水台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
10、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11、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挖土机的工作半径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12、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土高度应小于1.5m,机械设备及重物距基坑边缘要有一定安全距离;
13、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两台挖土机的作业半径;
14、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
15、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
16、基坑四周用钢管和完全网围挡,高度不小于1m,埋入地下不小于0.5m,并用砼浇筑基脚,保证安全设施的牢固性;
17、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18、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19、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挖机:
1、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不得穿拖鞋打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得带病作业,超负荷作业;
3、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4、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5、工作中,禁止突然换向行驶、突然改变回转方向、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6、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7、在斜坡上操作时,如发动机熄火,应立即制动机器,把铲斗放在地上,然后再起动发动机;
8、挖掘时,机器应停放平稳并将履带制动;深挖时,严禁从机器下部挖,并应与沟槽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机器滑入沟槽;
9、在基坑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泥土,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0、在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
11、回转时,注意臂杆高度及回转半径,不要碰到电杆、电线或是其它物体,注意过往人员;
12、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挖土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挖掘机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13、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挖土斗、减少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14、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挖土斗碰撞挖土面;
15、挖土斗铲满后,在斗柄未收回,斗齿未离开挖土面时不得开始回转;
16、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7、液压挖掘机运转时,不要接近高压油管,以免高压油射出伤人;
18、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最好用一个专用平台装卸履带式挖掘机。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干、铲斗、回转机构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每行走500-1000m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9、停放机器时,应选择安全场地停放,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若不得不在斜坡上停放时,应面向或背向斜坡,并在履带或轮胎下放置三角垫块。面向下坡停放时,应将铲斗刀片轻切土里。
混凝土:
1、进人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 5m需加横楞、顶撑,2m以上高空串跳,必须装有防护栏杆,车道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跌;
3、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采用人工运料时,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 8m宽,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脚不得踏在料斗上,料升起时斗的下方不得站人。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清理料斗下砂石时,必须将两条斗链扣牢。在搅拌机运转过程中,不得将工具深入滚筒内;
4、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离地面2m以上浇捣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7、用井架运输时,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并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人井架内,小车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楔牢,待吊篮停稳,方能进人吊篮内工作。
吊车:
1、吊索具及钢丝绳安全要求
(1)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2)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3)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4)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8)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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